关于奖赏的名言(赏罚分明的名言)
赏罚分明的名言
赏罚分明名言赏罚分明经典语录共收录关于赏罚分明的名言21条
用赏贵信,用刑贵正。
春秋战国《鬼谷子·符言》。这两句大意是:进行奖赏,重要的是恪守诺言;使用刑罚,关键是要公正.奖赏能够恪守诺言,及时兑现,就能激励立功之士努力奋斗,甚至捐躯殒生,建立功勋。用刑能够公正无私,会使受刑之人没齿无怨,受刑人的亲属也心服口服。
又名王诩,王禅 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谋略家,兵家、教育家 鬼谷子 《鬼谷子·符言》
信赏以劝能,刑罚以惩恶。赏罚分明名言
唐·张九龄《敕处分十道朝集使》。信赏:有功必赏。功:勉励。这两句大意是:有功必赏,才能勉励能干的人努力工作;有罪必罚,才能惩戒罪恶的人不敢妄为。奖善与惩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只有结合起来无所偏颇,才能实现国家的安定,收到最好的社会效果。
唐代开元尚书丞相,诗人 张九龄 《敕处分十道朝集使》
公正是赏罚分明者的美德。古希腊哲学家 科学家 亚里士多德
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
见《左传·阳公五年》。这两句大意是:当权执政者不能无故奖赏对自己有恩惠的人,不能借故惩罚与自己有私仇的人。一二句提醒为官者不能假公济私,既不能借当官的方便报私恩,提拔,赏赐与自已有私交的人,更不能仗势报复,打击、迫害与自己有私仇的人。这一浅显易懂的古训,历时数千年,仍不失现实教育意义。
春秋时期史学家,盲人 左丘明 《左传·阳公五年》
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
唐·吴兢《贞观政要·刑法》。这两句大意是:惩罚与奖赏的根本,在于奖威人们作好事,惩处那些作恶事的人。此二句点出刑赏的本质同题是劝善惩怒。因为“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见荀悦《申鉴·政体》).而“赏厚可令廉士动心,罚重可令凶人丧魄”(韩愈《论淮西事宜状》).因而必须注重刑赏。
唐代史学家 吴兢 《贞观政要·刑法》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关于赏罚分明的名言
战国·韩非《韩非子·有度》。刑过:惩罚罪过。匹夫:泛指平民百姓。这两句大意是:惩罚有罪行的人,不能因是高官显宦而回避;奖赏有功劳的人,不能困是小民百姓而遗忘,主张以法治国曲韩非。认为法律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权和有秩序的社会所必须的条件,因此,必须明确立法制度和执法的统一性.即赏罚对官对民都应一样,不论上下贵贱都要一视同仁,该赏就赏,该罚就罚,赏罚得当,公正严明,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使百姓乐于奉公守法。论述法不阿赏、赏罚严明时常引用此名句。
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韩非子·有度》
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干赏罚。
战国·韩非《韩非子·大体》。寄:寄托。托:依靠。这两句大意是:依靠法令来治理混乱,依靠赏罚来处理是非。人治还是法治,古来争论已久。韩非认为:治乱必须用挂,用推行法治的手段(术)才能奏效。所谓治乱国必须用重刑,就是这个道理。对于是非问题,也必须赏罚分明,决不能马马虎虎。“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亦乱”(唐·元结《辩惑》)。此二句说明治国安邦必须推行法制,刑赏必须分明。
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韩非子·大体》
赏务速而后劝,罚务速而后惩。
唐·柳宗元《断刑论下》。这两句大意是:奖赏一定要快点兑现,才能起到勉励的作用;惩处一定要快点执行,才能达到警戒的目的。此二句是说,赏罚必须分明,而且要尽快兑现,才会起到最佳的勉励和警戒作用。陈平评论项羽之为人时说:项羽论功行赏时,总不肯痛痛快快地封赐部下,恨不得把印的棱角磨平了才给人,所以士人不愿跟随他。可见不迅速封赏,达不到勉励部下立功求赏的目的。同样,对恶人如不迅速处理,邪恶势力就会很快蔓延开来,事情就难以处理了。
唐朝文学家 柳宗元 《断刑论下》
赏必加于有功,刑必断于有罪。
汉·刘向《战国策·秦策》。这两句大意是:受奖赏的必须是有功之人,受刑罚的必须是有罪之人。封建社会中,由于血缘、裙带、门第、等级等关系往往造成有功不奖、有罪不罚的局面,其结果必然是“惩劝不明,则风俗污浊”(唐·房玄龄《晋书·刘毅传》)。韩非从另一角度说“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和~道理相同,都是讲要劝善惩恶,赏罚分明。
西汉经学家,文学家 刘向 《战国策·秦策》
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赏罚分明名言
汉·荀悦《申鉴·政体》。劝:奖励。纵:放纵。这两句大意是:应该受到奖赏,却不给予奖励,这叫禁止好人做好事;应该受到刑罚,却不给予惩处,那叫放纵坏人行邪恶。此二句说明奖善惩恶的道理。奖善,能够伸张正义,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走正道,为国为民多效力;惩恶,可以铲除邪恶,使坏人歹徒慑于刑罚,不敢为非作歹,走邪道,这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治理。刘向《说苑·政理》说“有功而不赏,则善不劝;有过而不诛则恶不惧”,也是这个意思。
东汉末期政论家,史学家 荀悦 《申鉴·政体》
善有章,虽贱赏也;恶有衅,虽贵罚也。
《国语·鲁语上》。章:彰。衅:事端。这几句大意是:有明显的善行,即使是地位低下,也一定要奖赏;有罪恶的事端,即使是达官显贵,也一定要惩罚。这几句是从法治的角度谈善恶之举。在作者看来,凡是善举,均应受到表彰奖赏,而不必考虑其地位如何。只有这样,人人才能“见善若饥渴”。而对于有恶行者,即使是贵族,也应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杀一儆百,防患于未然。这符合韩非“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遣匹夫”(见《韩非子·有度》)的法治思想。可用于说明赏善惩恶不分等级。
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著作 《国语》 《国语·鲁语上》
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战国·荀况《荀子·王制》。贵:使富贵。官:使作官。这几句大意是:没有美德,不能使之富贵;没有才能,不能让他作官;没有功劳,不能给予奖赏;没有罪过,不能给予惩罚。对无德无才的人不能重用,对无功无过者也不可滥施赏罚。因为“无德而官,则官不足以劝有德;无功而赏,则赏不足以劝有功”(宋·李靚《强兵策》之八),妄赏妄罚的结果,是使善行者得不到应有的奖励,却伤害和冤枉了无辜者。~说明赏罚应严格掌握标准和原则,做到刑称赏当,才会达到劝善惩恶的目的,对有德有才的人产生激励作用。
荀况,战国末期思想家 荀子 《荀子·王制》
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
晋·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这几句大意是:立有功勋应该奖赏,哪怕千金之重也不吝惜;没立功勋而指望施舍,应分毫不给。在赏赐问题上.也不能吃大锅饭。立有功劳.就应论功行赏。“劳臣不赏,不可劝功;死士不赏,不可励勇”(陈子昂《答制问事》),古今如此。如“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张孝祥《缴驳成闵按劾部将奏》),滥施奖赏不仅起不到勉励作用,还会引起混乱。《晏子春秋·内篇》说的“赏无功谓之乱”就是这个道理。
西晋史学家 陈寿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赏罚信明,施与有节,记人之功,忽于小过。关于赏罚分明的名言
汉·班固《汉书·王嘉传》。信:信用。节:节度。这几句大意是:奖惩应该明确而有信用,说一不二,同时还应有节制,不滥施与。对人的功劳不能忘掉,对人的小过失则应宽容。这虽是丞相王嘉称许汉文帝的话,但它言茼意赅地点出刑赏时应持的态度,很值得执法击者借鉴。在作者看来,奖惩必须明白公正,无有偏私;必须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必须谨慎适度,不滥奖乱罚。尤其应注意到:小功也应给予奖励,“小功不赏则大功不立”(《素书·遵义章》);小过则应予宽恕,“小怨不赦则大怨必生”(同上)。能做到上述几点,就会收到赏罚的最佳效果。
东汉历史学家 班固 《汉书·王嘉传》
世之治乱,在赏当其功,罚当其罪,即无不冶。
元·脱脱等《宋史·宋珙传》。这几句大意是:国家的治和乱,在于奖赏要和他的功劳相当,惩罚要和他的罪过相当,做到这一点,就没有浩理不好的国家了。~几句指出刑赏得当与治理国家的关系。作者继承李荀子“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正乱》)的思想·认为赏当其功,能激励人民争相杀敌立功;罚当其罪,罪者服罪输情,闻者胆战戒惧。赏罚公正分明则无事不成,天下自然得以大治。
元朝末期政治家,军事家 脱脱 《宋史·宋珙传》
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
汉·宣帝《赐王成爵秩诏》。化:教化。这几句太意是:有功劳不奖赏,有罪恶不惩治,就是唐尧、虞舜也不能教化天下,使天下安定。实行法治,必须奖惩分明。有功就应得到奖赏,有罪就应受到惩罚,这样人们才能争着去立功,不敢以身试法。否则,立功不见赏,有罪不见罚,谁还去立功?谁不敢去犯罪?出现这种情况,社会将出现大倒退,太混乱,再有才能的人,也无法清理这样的国家。可以此二句说明只有奖惩分明,才能治国安邦。
西汉第十位皇帝 宣帝 《赐王成爵秩诏》
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
唐·吴兢《贞观政要·择官》。这两句大意是:奖赏和受赏者功劳相当,没有功劳的人就自己退后;惩罚与犯罪者的罪行相符,做坏事的人就会害怕。刑赏必须得当,才能达到刑赏的目的。因为奖赏和功劳相当,受将赏者心安理得,未受奖者心悦诚服,立小功者跃跃欲试企望再立大功,无功者羞愧自退。惩罚和罪过相当,受惩罚者低头服罪,为恶者魂飞丧胆,知情者举报,藏匿者发奸,社会才能得到治理。可见实事求是,刑称赏当,功莫大焉。可以此名句说明刑赏得当的重要性。
唐代史学家 吴兢 《贞观政要·择官》
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赏罚分明名言
宋·张孝祥《缴驳成闵按劾部将奏》。当:相当。这几句大意是:将赏与功劳不相当,则不如不奖赏;惩罚与罪过不相当,则不如不惩罚。这几句说明刑赏必须相称,如刑赏不当,还不如没有的道理。因为大功小赏,大罪轻治,起不到“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王通《文中子·立命》)的目的,要刑赏作甚?而小功大赏,小罪大罚,则会产生“费而无恩”、‘戮而无威”的恶果,这样的刑赏作用更坏。
南宋词人,书法家 张孝祥 《缴驳成闵按劾部将奏》
赏不遗疏近,罚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以仁义为准绳。
唐·吴兢《贞观政要·择官》。阿(e婀):屈从。这几句大意是:奖赏不遗漏关系疏远者,惩罚不屈从于亲戚显贵,一切以公平作为规矩,以仁义作为准绳。刑赏为公,是执法者必须遵守的原则。韩非提出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有度》),也是说的这个道理。只有按照法律公平行事,对上对下一个样,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刑赏面前一视同仁,法律才能具有权威性,奖惩才会收到最大的社会效益。
唐代史学家 吴兢 《贞观政要·择官》
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不教而战,是谓弃之。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政治家,军事家 诸葛亮 《诸葛亮集》
赏及淫人,则善者不以赏为荣;罪及善者,则恶者不以罚为辱。
明·吕坤《呻吟语·刑法》。这几句大意是:刑赏必须正当。奖赏给予淫邪之人,那么正派善良的人不因受到奖赏而感到光荣;刑罚落到正派善良的人身上,那么奸恶歹人不因受到惩罚而感到耻辱。~说明邢赏乃实行法治之大事,不可不慎。刑赏宜信不宜滥,只有做到。赏无不信,刑无不必”。即奖赏真正该受奖的人,使受奖者感到光荣;施刑予该受法律制裁的人,使受刑者感到戒惧,这样才能达到刑赏的目的。
明代文学家,思想家 吕坤 《呻吟语·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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