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好句摘抄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摘抄
◆内容简介(朱江)
本书虽然叫《热爱生命》,但其实这只是书中一篇著名短篇的名字,占全书可能也就1/10篇幅,也就是说,这本书其实是包含了14个故事的文集,相互之间没有情节联系。
虽然情节相互独立,但背景取材却大致在同一个时期以及环境,19世纪的阿拉斯加、冰天雪地的残酷自然环境、淘金狂热的白人、民智未开的印第安人、忠实勇敢的雪橇犬、以及远离文明世界的人性……
作者的写作笔法果敢刚毅、残酷血腥中蕴含着温情与卓越精神,爱恨情仇、善美丑恶刻画得入木三分,用广大读者的话来说:“这是一种硬汉”的文字。
PS:由于作者的这些作品时代久远、影响力较大,而以中短篇为主,所以就造成版本多、译者多、各种组合也很多,个人对比了三个版本,最后选择“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石雅芳和雨宁译的版本,翻译公认较好,内容组合也比较经典。
◆作者简介 (KINDLE)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一位在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的美国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十岁时全家迁往奥克兰。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曾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1894-1896年,他一边读中学,一边工作,曾一度入大学学习。后因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结果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正是由于他的这些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敢于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杰克·伦敦一生共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部短篇小说,3部剧本以及大量的评论和特写等。他的作品在内容上主要可分为四类:围绕育空河流域的北方故事,如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有关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如短篇小说《强者的力量》、长篇小说《铁蹄》;以本人生活经历为基础的半自传体小说,如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有关夏威夷和太平洋群岛的南海故事,如短篇小说《有麻风病的顾劳》等。
◆目录(KINDLE)
版权信息
译本序
寂静的雪野
为赶路的人干杯
北方的奥德赛
有伤疤的人
女人的刚毅
老头子同盟
热爱生命
意外
黄金谷
马普希的房子
有麻风病的顾劳
强者的力量
一块牛排
野性的呼唤
[一]进入荒野
[二]棍棒与犬牙法则
[三]原始兽性的支配
[四]谁主支配权
[五]雪橇运输途中的艰辛
[六]为了一个人的爱
[七]呼唤在回响
◆读书心得(朱江)
(剧透慎入)
不知道您是否看过徐峥导演、和黄勃一起主演被禁的片子——《无人区》?亦或者看过著名的美剧《行尸走肉》?和这本书相同之处在于,它们同样探讨的是,当人们远离文明社会、法律规范、温饱安全,人性将会变异?还是扭曲?亦或者更加光芒万丈?
是不择手段的生存,还是保留人性的良知?是遵循文明社会的规则,还是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机应变?是让残酷的天灾人祸征服你、还是你自己适应环境征服一切?
本书不会告诉我们答案,他只是冷冷的、淡淡的、客观陈述着事实以及各个角色的选择,对错由读者评判……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身临其境的读者们,又怎能做出恰当的选择呢?
我看的第一个故事叫《北方的奥德赛》,一个印第安男人历经苦难,寻觅自己被掳走的未婚妻、伺机报复掠夺者,他精心设计了计划并有条不紊的执行着,一切是那么的顺利!然后,结果却让他始料未及——他的女人和仇人相爱了,是的,是爱,在最后时刻他们依然把对方的性命看得比自己重要、并选择同穴而亡……这让我想起了《倚天屠龙记》的杨逍与纪晓芙,龌蹉而看似不道德的开始,却成就了生死相许的爱情,这该怎么论?当然,心理学有著名的“斯特哥尔摩”效应可以部分解释受害者与施暴者这种逆向情感发展的反应,但又怎么样呢?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复杂的各种感受的集合体,谁又能说清楚因何而爱是对?因何而爱是错呢?
《女人的刚毅》这种爱也许更能够让大众接受,那就是刚开始双方的淡漠甚至厌烦,而日久生情后却不予表露,埋藏心中,直到生死之时、方见情深悍然,有些爱没有表露、没有占有、甚至不确定对方的心意,却为此付出自己的所有方休,所谓“我爱你,但不关你的事儿”。作者可能都觉得有些于心不忍,在最后时刻,女主角知道了她爱的男的心意,并牺牲自己换来了她爱人的生命,她是幸福的,然而,我想这个男人后半生将伴着刻骨铭心的爱恋与回忆终老一生,这又是何其的悲叹?
以上两篇都描写了爱情,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与人为压力下,显然,爱情之火并未受到影响,当爱情的信仰超越生命以后,冰天雪地的世界显得是那么的炽热如火。
然而,有爱就有恨……
为了金钱,淘金者的自相残杀,为了利益,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剥削、印第安人对他们的复仇反击,为了生存,人与兽的厮杀……都是血淋淋的。
在神不知鬼不觉、没有法律制裁、没有道德约束的荒凉之地,人与兽就更为接近,甚至人比兽更容易厮杀,因为兽只为生存捕食,而人除了生存,还要得更多,来到这里的人都是留着冒险血液的亡命之徒,他们敢下赌本,包括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仅此想要活命,在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人的求生欲就像一颗火种,一旦熄灭,就意味着死亡,而我们的主人翁的求生欲是“防风打火机”,狂风轮作却依然不能将其熄灭,他乐观,他始终不愿意相信同伴遗弃了他、同时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同时他也不乐观,他毅然丢弃了来自不易的金子,没有盲目认为“命”和“金子”都可以保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而他的同伴却人财两空,哦,是三空,还有人性;最后,在命悬一线之际,他依然没有失去理智、利用了人比动物的长处——智慧,他“狡诈”的“引狼入‘室’”,然后,将最后一丝气力、最后一点希望、最后一次拼搏,用“狼”的方式狠狠咬住了“狼”的咽喉……
(原文)“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另外,我们说过,在极端的处境下,没有了秩序、道德、法律的约束,但这种“自由”是真的“自由”吗?不是,这种自由是一种灾难……
在这种环境下,人温饱成了问题,如果没有秩序与约束,人的安全也成了问题,“马斯洛需求模型”中人最基本的诉求都受到了挑战。
所以,《意外》中面对杀人犯,女主角坚持要将杀人犯进行审判、裁决后执行死刑,而《强者的力量》中落后的印第安部落在痛定思痛后,制定了规则——谁杀人,大家就杀他,开始形成了法律的雏形。记得有句话叫做:“比触犯法律更可怕的是,代替法律”,有人的地方就有法则,在法则的环境中人才能有真正的“自由”,这一点非常明确。
《野性的呼唤》是当中唯一的中篇,大概占了全书的1/4,该篇的主角不是人,而是狗,这也是不止一次拍成电影的著作。内容跌宕起伏、爱恨交织、笑泪共尝,令人感到有趣的是,这只狗,是这14部故事中,形象最丰满、来路最清晰、刻画最深刻、遭遇最离奇、个性最完整的“主人翁”!
它的机智、它的上进、它的霸气、它的坚韧、它的力量、它的情绪、它的爱恋、它的忠诚、它的复仇、它的野性……简直堪比任何一部小说中令人喜爱与动容的“英雄人物”,大多看完这本书的人,我想百分之九十的读者,都会把这只狗指定为自己最喜欢的“主角”,我甚至分辨不出哪些内容是作者高度拟人化,哪些却又是一只优秀的狗本来就可以具备的素质,从而造成,前面的情节都觉得像真实发生的事情,反而最后它归于狼群、归于野性、归于动物的社会,觉得是作者过于美好的愿望……当然,这也是读者们愿意看到的美好结局……
◆摘抄
野性的呼唤
北方的奥德赛[11]
“可是,基德,”普林斯坚决地说,“这是谋杀呀!”“嘘!”马尔穆特·基德命令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的智慧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公道标准。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上来,而且也不能由我们判断。”
这个装着亮晶晶黄金的口袋,既是他生活里的主要乐趣,也是致命的毒药。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么,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舔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文明的作用就在于强迫环境服从人类的规律,直到它变得跟机器一样听话。麻烦
标注(黄色)-位置1988
正确的行为就等于守法。她看不出还有什么更正确的路。她认为汉斯这种把执法权揽到自己手里的行为,并不比邓宁干的事来得正当。用错误来对待错误是不对的,现在,要惩罚邓宁,只有一个办法,应当按照社会上的规定,依法处置。最后,汉斯终于给说服了。
强者的力量
标注(黄色)-位置3119
我们说,为了使整个部落有力量,我们绝不能彼此打架,我们定出了一条法律,如果谁杀死了人,全部落的人就要把谁杀死。同时,我们又订了一条法律,凡是抢别人老婆的人,也要被全部落杀死。我们又说,不论哪一个力气大的人,只要他敢凭着力气大来伤害本部落里的弟兄,我们就要杀死他,让他不能再仗着力气来伤人。因为,
标注(黄色)-位置3126
于是,我们就在他的树下杀死了他,把他的尸首吊在树枝上示众,让大家知道法律比任何人都有力量。因为我们就是法律,它代表我们全体,所以没有人会比法律更强大。”
一块牛排
标注(黄色)-位置3590
他觉得人很衰弱,身上处处酸疼,那些打碎了的指节也很疼,它们在警告他,即使他找到了一种粗活儿,也要等一个星期,他才能握得住一把锄头或者铲子。饿得心口悸动的感觉使他要呕吐。悲惨的心情压倒了他,他眼睛里涌出了不常有的泪水,他用手蒙住脸,一面哭,一面想起了很久之前那天晚上,他对待斯托什尔·比尔的情形。可怜的老斯托什尔·比尔!现在他才明白了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痛哭。
标注(黄色)-[一]进入荒野>位置3706
他被人打败了(他明白这一点),但是他没有被人打垮。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753
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
野性的呼唤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767
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他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831
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851
他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他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他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
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他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他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如果他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他就不能获得成功。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861
由于文明的熏陶,他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的骑鞭;但是,现在他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他自己,这证明了他文明丧失的彻底性。他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他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的胃咕咕地叫。他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他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他之所以做他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更容易。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3958
这位赶车夫每个晚上在晚饭以后都为巴克按摩半小时的脚,而且还牺牲他自己的鹿皮鞋的面,为巴克做了四只皮鞋。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3983
谁当领头狗,会不可避免地爆发一场冲突。巴克想得到这个地位。他想得到它,那是因为他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他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正是这种骄傲,使狗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并吸引着他们背着挽具愉快地死去,如果他们一旦被剥夺了这种劳作,他们会心痛欲裂。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3997
对巴克而言,公正已成了一种被忘却的代码,于是他也扑向丝毛犬。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4045
这种狂喜,这种对生的健忘,出现在艺术家的身上,是他忘情于一片火海,不能自已的时候;它出现在士兵的身上,是他在尸体遍地的战场上杀红了眼,不愿表现丝毫宽恕的时候;它出现在巴克身上,是他带领狗群,发出老狼般的嚎叫,拼命追赶活的食物,而那活物敏捷地在他前面逃跑,穿梭于月光下的时候。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4084
他没有希望了。巴克是无情的。慈悲这东西是为更文雅的地方所准备的。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4089
巴克站在一旁观望,他是胜利的斗士,这个有支配力的原始野兽不仅进行了杀戮,而且从杀戮中获得了快乐。
标注(黄色)-[四]谁主支配权>位置4207
伙伴们谈论说,狗会因被剥夺干置他于死地的活儿的权利而伤心欲绝,他们回忆起自己所经历的事儿,有的狗年老体弱,干不动活了,或者受了伤,不能干活的,但他们的死因却是因为被剥夺了干活的权利。因此,他们认为,既然戴夫也快要死了,让他在工作中心安理得、心满意足地死去,便是一种仁慈。于是,他们又给他套上了挽绳,虽然他体内的伤痛尖厉地刺激着他,他不止一次禁不住大叫起来,但是他还是像先前一样,骄傲地拉着雪橇。他好几次倒下被拖着走,有一次,他让雪橇车撞上了,从此以后,他的一条后腿走起来便一瘸一瘸的。
标注(黄色)-[六]为了一个人的爱>位置4455
巴克知道,没有比这粗暴的相拥以及低声的咒骂更快乐的事了,每一次前后来回地摇晃,他都觉得他的心好像都快从他的体内蹦出来了,他沉浸在销魂般的极大的快乐之中。当放开时,他的脚跳着站了起来,他的嘴在笑,眼睛里闪着动人的目光,他的喉咙在颤抖,含着没有发出的声音,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约翰·桑顿不无敬意地喊道:“我的天啊!你几乎能开口说话了!”
标注(黄色)-[七]呼唤在回响>位置4728
他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他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生存,并耀武扬威地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
标注(黄色)-[七]呼唤在回响>位置4735
他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他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他成为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
标注(黄色)-[七]呼唤在回响>位置4778
暮色降临时,老雄驼鹿站在那儿,眼睛注视着他的伙伴们——那些他熟悉的雌驼鹿,那些他生养的小驼鹿,那些他驯服的雄驼鹿——而他们摇摇晃晃地飞速向前,穿越逐渐暗淡的光线,于是老雄驼鹿低下了头。他无法跟上去,因为没有等到他的鼻子向上跃动,冷酷无情的犬牙就威胁着他,不放他走。他的体重有半吨还要加上三百磅;在他漫长而强壮的一生中,充满了战斗与争斗,而最后他却在一只头都没有高过他膝关节的畜生的牙齿边,面对死亡。
朱江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