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你见过最高级的绿茶后续(你见过最高级的绿茶是什么样的)
01
结婚前夕,男朋友的绿茶前任,也是他从幼儿园开始的同学兼青梅竹马,回国找他了,哭的梨花带雨,扯着我一脸黑线的未婚夫,说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我们新房地址的。
事发当时,我和男友正在研究《双人成行》的太空猴子该怎么打。
只听到外面“彭彭彭”的敲门声,估计是中午点的西班牙火腿披萨到了。
我下意识和男朋友盛芃,也是我的偶像学长和即将结婚的准新郎对视一眼,对着他露出个自认为甜到爆炸的笑容
我摇着盛芃的胳膊,用刚学来的夹子音说
“芃哥哥,你去开门好不好~人家还要研究怎么打这只怪猴子呢~好累好累呀”。
盛芃一脸便秘的表情,却又憋着笑
清了清嗓子,故作沉稳又阴阳怪气的说:
“准了,本座亲自去开门,小徒弟先好生歇着。“
我咯咯一笑,勾了勾盛芃的脖子,落下一个吻。
我还在卧室拿着手柄抠着脚,穿着盛芃的睡衣傻了吧唧乐的时候。
客厅外面传来了娇滴滴的女声:
“我……我终于回来了盛哥哥!你知不知道我好想你,我在国外一个人读书,每天都好像你呜呜,盛姨妈他们和我说你不喜欢我了,你要结婚了,我就知道不是真的,呜呜,你果然还住在这里,你果然在等我,呜呜……”。
接着就是盛芃冷冰冰的声音:“陈纤雨,你找错地方了,这是我的家,请你出去。”
实话说,当我听到第一句女声的时候,就已经想跳脚去锤人了。
尤其是那句黏糊糊的“盛哥哥”,比我昨天玩《双人成行》打的蜜蜂幼虫都恶心。
之所以一直听到现在,完全是因为我得把惺忪蓬乱的头发整理一下再到门口。
虽然平时的我以搞笑女自称,但是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来者不善,要打起十二分的警惕。
果然我得预料没错,门外并不是什么香喷喷的外卖披萨,而是个喷香香的大美人。
不仅喷香香,浑身都和“香”分不开关系。
香奈儿的阔腿牛仔裤勾勒出美好的身形和修长的美腿,配着《破产姐妹》中富家千金卡洛琳同款的金色腰链。
上身穿着一件短款粉色的香奈儿背心,飘逸的长发,配着透白的天鹅颈,眼眶中的泪花泫然欲泣。
整个人没有过分装饰,就给人一种富家千金的贵气感,是那种走在大街上会自动联想她一定起码有三个女助理,开着一辆红色超跑的气质。
就在打量她的时候,她也不着痕迹的看着我:普通的居家服,和一双拖鞋,与她这身比起来自然是萤火和皓月的区别。
她的眼中露出一丝不屑和轻蔑,但是又很快的隐藏下去,因为,能穿成我这样的……应该是……住在这里的人。
她没有多理我,而是转向一旁的盛芃,继续换上那副梨花带雨的神情:
“盛哥哥,当时高考毕业,你说要和我一起去普林斯顿读书,我一个人欢天喜地的去了,却知道你……你去了国内的大学,我是一气之下才删掉哥哥的,呜呜,盛哥哥你不知道,这两年我在国外,一个人孤单冷清,没有一刻不在想你,我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就等着盛哥哥你能回头找我……”
她一边说,一边凑的离盛芃越来越近,刚好是一个微妙的角度。
盛芃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猜想,或许是一脸的无奈和烦闷,因为我相信盛芃对我的感情,更相信盛芃的人品。
感情或许有浓烈和寡淡之分,会随着时间褪色,但是一个人的人品,是永远值得我信赖的。
毕竟,盛芃向我告白的那天傍晚,就明确告诉过我,他没有谈过恋爱,只有一位青梅竹马的女孩.
但是不用担心,两个人早就天各一方,不会再联系了。
我还能想起来他说这些时候,眼睛里闪着热忱真挚的光,就像黑夜里的繁星,灼灼逼人。所以我有理由相信盛芃,可以处理好这个莫名冒出来的贵家小姐。
思绪像一片羽毛一样轻轻浅浅的飘着,可是很快,女孩子的举动就把我拉回了现实。
她,抱紧了盛芃,娇俏地对着盛芃的耳边亲昵的小声说了些什么。
正当我打算叔可忍婶不可忍的时候,盛芃转过来了,那个让我一直无比信赖的男人,转身,对我说:
“安安,我们分开吧,稍等我帮你收拾一下东西搬出去,纤雨回来了。”
02
轰,就好像一道惊雷,劈中了呆若木鸡的我。
就在我前一刻抱着看戏的心态,等着怎么收尾的时候,没想到那个灰溜溜的句号,竟然是我自己。
我多信任盛芃啊,信任他的忠诚和他的成熟。
信任他一直以来在我们的关系中,充当的长者形象。
就连人间富贵花的青梅竹马打上门来,我都相信他会几分钟内处理好,转头和我去玩游戏,一起吃饭睡觉。
我从没想过,我们会以这样的形式,这样的一句话终结。
不知什么时候,眼泪开始爬上我的眼眶,“芃哥。你是认真的?”
我的眼泪珠子比不得小美人鱼的珍珠,我的外表也只是清秀的平平无奇,我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自己稳定的情绪和大大咧咧的性格。
我很少在盛芃面前流泪,这大概是第一次。
我想当时自己的样子,一定又好笑又虐心吧……
“对不起,不求你原谅,你走吧安安。这样对我们都好。”
盛芃的眉眼还是那么晴朗,眼睛里还是清澈又坚定。
只是,这样的坚定不会是再把我带到夏夜的星空里,不会再拖载着少女心动的澄澈,不会再逗得我心里的那头鹿前后乱撞……这样的坚定,是坚定地分开。
过了很久,我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几不可闻的回复了一句:“嗯”。就转身进到屋内,机械般的开始收拾东西。
这套房子是盛芃的,盛芃是我的大学学长。
他总喜欢穿着一身白色衬衫,晴朗的像蓝天上一尘不染的白云。
我从入校开始,遇到他作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选修课的助教,就一见倾心。
我喜欢看《耿耿余淮》,他就是我心目中余淮的模样。
风度翩翩的白衣少年,温文尔雅的气质和疏离感,以及他优秀的学术水平,都在撩拨着少女的种种心事。
我故意加入了他所在的学生会部门,跟着他写文撰稿,拉赞助。
跟着他在各种活动中忙前忙后,当时有一首流行歌曲叫《追光者》,就像我跟着他,亦步亦趋。
他性格温雅却让人不由的有距离感,就像周敦颐写的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而我大大咧咧的性格,搜刮着从网上学来的各种表情和热梗,与同事们嬉笑打闹。
那个时候在部门里,我们俩就是南美两极,就是冰火两重天。
我负责让同事们哈哈大笑,他的威严就是,一进门就全场鸦雀无声,只剩下小声交流工作学习的声音。
大三那年,将要送别学生会的老骨干。
其中……当然也包括盛芃。
部员们安排了饭店和酒吧。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的褪去了搞笑女的光环,全程安安静静的坐在角落里,
大家开玩笑起哄说“麻雀吃了哑巴药”。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舍不得盛芃。
舍不得和他共事的时光。
舍不得他像一个父亲一样,对着我们这群笨蛋孩子指教的声音。
舍不得他在我回忆里的每个瞬间……
上大学前,知乎和身边的哥哥姐姐们,都说大学的学生会就是个官僚主义的染缸,我也深信不疑,发誓不会把自己珍贵的生命浪费给学生会这样的组织。
可是直到我遇到盛芃。
我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人,用自己的管理领导能力,帮助学校的大小事宜。
也真的会有一个人,让同学们觉得学生会真的是给学生们发声的地方。
他当任期间,帮过身患白血病的同学筹款,举办过大大小小的大学赛事。
更重要的是,他让学生会在学校中真的有了地位,而不是一个帮助校方欺压学生的平台。
被辅导员用关系抢走贫困生名额给关系户的同学会去找他。
被舍友冷暴力孤立的内向女生会来找他。
就连同学们自发成立的流浪猫狗救助组织也会来找他……
他让我改变了对学生会的看法。更一点一点,教会了我这个从小只有书桌学习的四角天空的孩子,社会的经验道理……
所以我,舍不得他。
大概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爱上他了。
那天我喝了好多酒,分不清什么英文牌子和标识,就在角落里一口一口的喝酒。
慢慢的感觉身体热乎乎,胆子也肥了起来。
去上卫生间回来的路上,不知道怎么想的,我忽然冲到酒吧的话筒台子上,拿起话筒,汇聚起全身的血液,对着盛芃的方向,大声说:
“盛芃,我喜欢你。沈安安喜欢你,请问你可以喜欢一下沈安安吗?有困难的话就克服困难,我相信你可以的!”
这些话,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
汹涌而来的委屈和暗恋的情绪,也冲破了我最后的理智。
只见我一把推开话筒前凳子上呆呆的歌手,说了声抱歉以后,就坐在歌手的位置,拿起话筒,对着盛芃,说着我这三年所有的暗恋和喜欢,说着我的所有情绪。
恍惚中,昏暗的灯光里,我看到盛芃对着我笑了,笑的好明媚好明媚。
他向我慢慢走来,拦腰把我抱起,对着剩下的同事说:
“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喝醉了,我们先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