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的爱情观600字(浅析《简·爱》中所透露的爱情观)
这本书从简小时候讲起,一直写到了她结婚。毫无疑问,简的故事中有两个人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一个是罗切斯特先生,她的主人,一个是圣约翰,她的表哥。
简的爱情是围绕这两个人展开的,其中故事更是几乎贯穿了整本书中后部分,使我不得不去正视并在意。
在一开始,读到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两人调情的时候,尤其是在得知了这位贵族小姐的家庭条件与外貌才华后,我几乎完全确定了简的主人完全信奉着当时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
后来,据他所说,自己早已厌倦贵族小姐们那逢场作戏的举止,那空洞浅薄的灵魂,他发现自己和简·爱志趣相投,相互欣赏,于是他说自己爱上了简要向简求婚。在我知道罗切斯特和英格拉姆小姐调情是因为他想试探简的时候,他的爱情观在我心中已是呼之欲出了。
他想和简在一起已是说明他看中的不是外表和财富,这两者简可以说是一个也没有,简所拥有的,是一颗有趣而高尚的灵魂。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看中灵魂的浪漫主义者,正如他自己曾说的那样。
但他利用那位贵族小姐试探简,我推测,他也是一个利己主义者,不曾考虑那位小姐与简的感受,他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罢了。
又得知他有一个疯了的妻子,但仍旧执意要简留在他身边,此时我已经肯定了,他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如果说前面他还是试探而不知简的真实情况,那么这里,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但仍旧不曾考虑过简的身份与感受。
读罗切斯特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我不禁感慨,他是一个疯狂的人,他的爱情观无比的理想化,也无比的随心所欲。他要有趣而高尚的灵魂,他要不顾法律与道德,从而留下自己爱的人,让自己心情愉快。
这样的爱情观与爱情也许会让人心向往之,但恕我直言,我不敢苟同。
简的表哥,圣约翰似乎是处于罗切斯特的相反面。如果说罗切斯特是一个感性的疯子,那么圣约翰是一个理性的疯子。
他曾求简嫁给他,但他并不爱简,对于这一点,我是确定的。圣约翰曾一再地强调,他和简结婚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他的圣职,自己也需要一个助手。是的,他将简看做一个得力的助手,于是便要娶她做妻子了。
从以上种种看来,他需要婚姻,但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他宏大的理想缺少一个工具。
只有上帝和野兽才会享受孤独,圣约翰的理性使得他必然是一个孤独的人,他显然并不在意,也许正是这种理性使他离上帝更近吧。
简的爱情观在灵魂方面有着和罗切斯特一样的看中,于是他们在一起的结局在这个故事里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了。难道罗切斯特真的是绝顶好的一个人吗?很显然不是。他的感性有时候虽然让他显得像一个疯子,但也是这种感性使他更加像一个人。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我无法准确地说出他们的爱情观,以上仅仅是我的想法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