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人争辩的句子(《道德经》中的“不争”是不是一种更深远的“大争”)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是写在《道德经》书末的一句话。老子是在提醒人们,虽然他老人家屡讲“无为”,但其主旨还是要人们去“为”的。“无为”不是不做事,所以要“为无为”。奇怪的是,那些把“无为”理解为不做事的朋友,总是看不见这句话,或者可能是故意视而不见。
“为”和“争”有什么区别?本质上没有区别,“为”是做事,“争”也是做事,为者必定争,争者必定有为。所以,为就是争,争就是为。人们常说的“争一口气”,就是这意思。怎么争气?不外乎努力做事,奋发有为。
至于道家的“无为”,也可以理解为“不争”。所以《道德经》多次提到“不争”:
不尚贤,使民不争。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为”就是“争”,那么,不争又如何去为呢?
其实,老子不是说不争,而是说,不与人争: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不与人争,才能“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才能不居功而能有功。
不与人争,不争的是利。但人生除了利以外,还有很多可争的东西,比如天时、地利、人和。我们可以与天争时(动善时),与地争利(居善地),与众争和(知和曰常,知常曰明)。道家尤其注重争时,如《云笈七签》:
与时争之者昌,与人争之者亡。
如《淮南子》:
清静无为,则天与之时。
至道无为,一龙一蛇,盈缩卷舒,与时变化。
夫圣人者,不能生时,时至而弗失也。
夫日回而月周,时不与人游。故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禹之趋时也,履遗而弗取,冠挂而弗顾,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时也。
综上,所谓为而不争,是有所争,有所不争,正如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些人说老子的“不争”是深争,是“以不争为争”,完全没道理。“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不争就是不争,哪里是什么深争?道法自然,少私寡欲,不与人争,只争别人所不争的东西,反而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的理想和愿望。
本文出处:大道齐元: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争”与“为”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