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蓝色的田野上原文 如何评价克莱尔·吉根的《走在蓝色的田野上》
爱尔兰短篇小说女王,克莱尔·吉根的小说语言有独特的气质,很挑读者。
她不靠强情节去推动故事发展,而是缓慢、克制的堆砌细节,哀而不伤的渲染情绪,阅读过程中你会被她紧紧的抓住,身体仿佛浸入到冰凉又明亮的海水中,海风吹过,暗流涌动,不知所措。
她的小说展现了爱尔兰现代社会的欲望与绝望,在这片风景秀丽的土地上,男人们关心着农田和生计,女人们憧憬着爱情,神父们背弃了爱情,有的人狂暴,有的人痴情,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阅读这本书如同在静止的时间里嚼一块怪味馅饼。
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已经被人说烂了,但吉根的短篇小说确实像一座座冰山,篇幅简短,背后隐藏的信息量巨大。
挑几篇我很喜欢的小说简单聊聊。
《漫长而痛苦的死亡》
女作家在生日这天来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海因里希•伯尔的故居试图重新投入阅读与写作,她在这里喝咖啡、做蛋糕,看一群可爱的小母鸡跳下悬崖上的沙土里,她看着蓝天碧海石头,赤身游入海里。
她真想知道它们在这里躺了多久,是什么种类的石头——但这重要吗?此时此刻,它们在这里,她也在这里。
这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一个爹味十足德国男人。男人站在山坡上服侍女作家游泳,在房间里心安理得的吃她烘焙的蛋糕,还指指点点的觉得女作家不该在诺奖作家的房间里做蛋糕(而不是潜心写作)。
总而言之是,爹味十足,大男子主义的讨厌鬼,女作家很解气的请他出门,并一鼓作气的以男人为主角开始写小说,并在小说里为他营造的一个悲伤的人生和漫长而痛苦的死亡。
吉根好像是在表达:
现代女性好像时时刻刻在被男性凝视、指指点点,即使是在属于女性独处的空间里这种窒息感还是存在。不过女作家对此进行了反抗,老娘可不惯着你。
《走在蓝色的田野上》
本书的同名作,我很喜欢这一篇,隐忍克制的讲爱情。
有很多爱情歌曲写到了作为嘉宾的身份,去参加所爱之人的婚礼,比如《嘉宾》:
原来我们之间,已没有任何关系
感谢你特别邀请,来见证你的爱情
我时刻提醒自己别逃避,今天你妆扮得格外美丽
这美也曾拥在怀里,可惜这是你和他的婚礼,而我只是嘉宾
比如《婚礼的祝福》:
我的请贴是你的喜贴
你要的一切如今都变成我的心碎
你总是太清醒
我始终喝不醉
连祝福你还逼我给
这种体验确实很让人难受,《走在蓝色的田野上》讲得也是这样一个故事,男主角不是嘉宾,而是牧师,这就好像中国婚礼的主持人竟然是新娘的前任,想想都难受。
然而这样的关键背景在小说前部分并没有交代,而是从婚礼缓缓展开,一点点从新娘、牧师的动作和情绪展现端倪。
神父凑过去,但并没有碰到她,他注视着她头皮上的那道白线把富有光泽的红色秀发一分为二。她看上去很平静,但手里的花束在颤抖。
“你肯定冷了。”他说。
“没有。”
“肯定冷了。”
“没有,”她说,“什么感觉也没有。”终于,她看着他了。一双绿眼睛冷冰冰的,看不出任何表情。
——婚礼时的合影,两个人尽量克制情绪。
神父一伸手捡了起来。珍珠在他手里温乎乎的,还带着新娘的体温。这比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更令他愕然。
神父走过舞池。新娘伸出双手站在那里。当他把那颗珍珠放在她掌心里时,她深深地凝望他的眼睛。她眼里噙着泪花,但是她太骄傲了,不肯眨眨眼皮让泪水掉落。如果她眨了,他就会牵起她的手,带她远远地离开这个地方。至少,他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是她曾经想要的,但是两个人很少在人生的特定时刻想要同样的东西。这恐怕是人类最艰难的一件事。
“我太抱歉了。”他说。
他看着她摊开的掌心里细细的纹路,看着珍珠一颗颗增多。他又抬起目光看着她的脸。
——婚礼上发生了难堪的事,神父开始心疼新娘,后悔没有带她走。
那天晚上吃饭时,她握着酒杯的柄,对他说她再也无法忍受。如果他不能离开神职,她就不会再这样来见他了。
——两个人偷偷恋爱时,新娘曾经要求神父放弃神职娶她,神父没有这么做,新娘转嫁别人。
所以这个故事采用一种倒置的视角来展示,我们在开篇时看到的婚礼,是一场充满遗憾的结局。
现实中神父因为神职放弃爱情的故事应该不少,在末篇《花楸树的夜晚》也有类似的剧情,那一篇则是一种放飞、跳跃的节奏在讲故事,充满寓言性和巫术色彩。
《护林员的女儿》
小说描绘的是爱尔兰传统家庭的一个缩影(另一篇写到这样的家庭是《离别的礼物》),男人扎根土地,负责耕种和放牧,女人经营家庭做饭育儿,有几个孩子野蛮长大,日子平淡且乏味。
与其说是在生活,不如说是在生存。
这本没有错,在阿格勒需要考虑的事情那么多,房屋的保险、孩子的学费、生活的成本,都需要操心,哪有时间去想浪漫和爱情?
但偏偏女主角玛莎是有浪漫期待的人,三十岁的她遇到了追求自己的狄甘,相信了他所描述的农村庄园的田园牧歌生活,嫁了过来。嫁过来之后,她后悔了,这里荒凉落寞没有希望,那个追求自己时不知疲倦跳舞的男人一头扎进土地里。
她做梦都想逃离。
有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站在谷仓里,看着鸡们啄谷粒,觉得很快乐,随即才发现自己并不快乐。不到一年过去,婚姻生活的无趣让她觉得痛苦:铺床,拉窗帘,关窗帘,一切都那么无趣。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比单身的时候还要孤独。
接下来是《廊桥遗梦》的剧情,她遇到了一个浪漫的玫瑰花商人,两个人有了一晌欢愉,她因此怀下小女儿。没错,护林人的小女儿不是亲生的。
被绿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这个事被玛莎在邻居们聚会上,轻描淡写的讲了出来,这下所有人都知道狄甘被绿了,他漂亮可爱的小女儿不是亲生的。
老实说,狄甘做错什么了吗?作为一个农夫他任劳任怨的工作,挣钱养着一家人。不浪漫不体贴只是缺点,不是罪恶。
玛莎的诉求又有错吗?也没有,一个女人渴望爱情,渴望浪漫,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结合着下一篇要说的《在水边》,我想谈谈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
《在水边》
只摘录一下我印象最深的地方:
外婆刚结婚时,央求丈夫带她去海边。他们是乡巴佬,是田纳西的养猪人。外婆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大西洋。她说,如果能看一眼大海,她就能安心过日子了。
外公不愿意,因为需要有人来照顾田地,照顾猪。但是有一天,外公突然决定带着怀孕的外婆去看大海。
他们开车翻过一座座山,开了一整天,终于到了海边。
这时,丈夫掏出了他的怀表。
“一小时,马茜。我给你一小时,”他说,“如果你到时候不回来,就想办法自己回家吧。”
她光脚在泛着泡沫的海边走了半小时,然后在悬崖上的小路转过身,注视着丈夫。在规定时间超过五分钟时,他砰地关上车门,点燃发动机。就在他把车开走的一刹那,她窜到路上,拦住了车子。她上了车,跟这个打算抛下她独自回家的男人生活了一辈子。
呆着一个大肚子的老婆开了一整天的车去看老婆,竟然只给她一个小时时间看海?她不回来真的开车走了,扔她一个人在海边?
这是什么迷之操作?
外婆没有选择,她跑回车上,和这个男人过了一辈子。多年以后,外婆是这么说的: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遍,她绝不会再返回那辆汽车。她会留下来,宁可做一个在街上拉客的妓女,也比回家强。她给丈夫生了九个孩子。当他问外婆是什么使她返回车里时,外婆说:“那是我生活的时代。那是我的信仰。我当时认为自己别无选择。”
在我看来,这本书里写的很多故事,其实有一个共同的主题:
女性是不是只能依附于男人过平庸的生活,别无选择?
这也是我们多数人的困境,月亮和六便士该怎么选择?很多时候不是没有选择,而是我们没有勇气放弃现在的生活,去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书中其他的篇章展现了这种魄力,比如《花楸树的夜晚》里玛格丽特带着儿子乘船离开了斯塔克,比如《告别的礼物》里女儿离开了这个给她伤痕累累的家庭。
请给我们一些勇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