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对爱情的语录(林语堂有哪些经典语录)
林语堂有许多妙语,但是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是他对自己的妻子说的平常而朴实的一句。他说:「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呢!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
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中说:「尘世是唯一的天堂。我们都相信人总是要死的,我认为这种感觉是好的。它使我们清醒,使我们悲哀,也使某些人感到一种诗意。」
现实生活本身具有短暂性,因此使人懂得珍惜,与其求取不可能的东西,莫如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尘世之中,既有酒酿也有黄莲,在两极之间,就是生活。
生活,就是酒酿与黄莲
林语堂有一本自传体小说《赖柏英》,是以自己的初恋女友为原型创作的,那是一个名叫赖柏英的女孩,林语堂给她起了个昵称——橄榄。对林语堂而言,初恋女友不只是少年懵懂的情事,还是他一生关于家乡的记忆。与初恋有关的一切,某种意义上也融进了他对故土的思恋。他后来在美国回忆起故家时说:
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检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在我的脑中,我的家是在崇山峻岭之中,四周都是高山。我在纽约的高楼大厦之间,听着车马喧嚣,恍然若有所失。我经常思念起自己儿时常去的河道,听河水流荡的声音,仰望高山,看山顶云彩的变幻。
就是在福建山水环绕的坂仔村,懵懂的少年遇到了青涩的少女。中国旧式的乡村是以宗法和亲缘维系的,再远的人都能扯上亲缘关系,算起来林语堂是赖柏英的「五舅」,不过两个人都还年少,很快就忘记了这层「辈分」,萌生了朦胧的爱恋。坂仔村位于花山溪畔,村落星罗棋布,蛾眉山、石齿山、十尖山、南寮山环绕四周,草木苍翠,清澈见底的溪水流淌其间。林语堂与橄榄经常在林间采集野花,在溪水里抓鱼,还曾爬遍村落周围的小山。他晚年时曾回忆说:
我以前曾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田园牧歌,却不能厮守而终老。
1911 年,十七岁的林语堂赴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不得不与橄榄告别。乡村少女哪里知道山外的世界是怎样的?她只是隐隐觉得,这一切似乎就要结束了。小说《赖柏英》中有一段谭新洛和赖柏英告别的场景,很可能是写实:
柏英: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了这些山,也可以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
新洛:……
柏英: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桃子和橘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新洛无言以对,其实也是林语堂无言以对。他无法对这天真的少女诉说自己的梦,多年以后他发现自己绕了一大圈,仍旧是回到了原点。终其一生,他都梦着家乡、梦着初恋。
张小娴说:「我从来不相信『天涯若比邻』,我只见过比邻若天涯的男女。」隔了天涯,这一对少年男女的恋情也就结束了。到了上海,林语堂很快就融入了这个亚洲最著名的国际性都市。他在圣约翰大学读书时非常用功,品学兼优,大学二年级时曾四次登上学校的领奖台领取不同的奖章,他热爱体育运动,踢足球、打网球,对棒球尤为喜爱,甚至跟一位来自夏威夷的同学学会了打上弯球和下坠球。
他的第二场恋爱,就和这所教会学校有关系。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中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这里所说的好友,指的是陈希佐、陈希庆两兄弟,他们是林语堂的大学同窗,他们的妹妹则是指陈锦端。陈锦端在上海的圣玛丽女子学校念书,该校就在圣约翰大学的隔壁,林语堂四次登上领奖台的传奇,曾经传遍了两所学校的校园,她也有所耳闻,并且心生爱慕。
当林语堂第一次见到陈锦端,惊为天人。他理想中的伴侣是《浮生六记》中的芸娘,而陈锦端知书达理,而且善画,有艺术天分,无疑就是芸娘的化身。她的容貌,她的温柔和憨态,都令他倾倒。陈锦端对他亦是一见倾心,她爱他的谈吐幽默,也爱他的博学多才。因此,二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中。林语堂每次放假,都借故从漳州老家来厦门,名义上是看望同窗好友,实际上是与陈家的大小姐约会。可以说,这简直就是完美的一见钟情的范本。
人生最是有情痴,却大多是有缺憾的。
那还是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林语堂与陈锦端的恋情遭到了「未来老丈人」陈天恩的反对。此公早就看好一个富家子,作为自己的良婿。再说了,陈家是厦门名医,同时经营电力厂、汽车公司,涉足多个行业,而林语堂只是穷牧师的儿子,这门婚事明显「门不当,户不对」。受了挫伤的林语堂回到家中,闷闷不乐,半夜里失声痛哭,吓得母亲提着灯到他房间询问,他吐露了真情。大姐知道后,责备他说:
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陈天恩虽然反对林语堂与女儿相恋,但却愿意为他与别人搭桥牵线。他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漂亮,我愿意替你做媒,保准能成。」隔壁廖家亦是厦门巨富,经营实业和房地产,还是当地知名的银行家。廖家二小姐翠凤与林语堂的大姐林瑞珠曾是同学,为林家所熟知。林家不指望娶上陈家的大小姐,却对娶廖家二小姐十分赞成,林语堂的大姐曾说:
翠凤虽然出身于一个大家庭,但一点儿娇纵之气都没有,是个朴实、端庄的好姑娘。再说,翠凤长得也很有福相,高高的鼻梁,圆润的脸庞,人中很长,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
巧合的是,廖家二小姐翠凤后来也曾在圣玛丽女子学校读书,而林语堂与廖家的公子也早有交情,并曾受邀到廖家做过客。
他曾在一篇回忆文章里说: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冥冥之中,似有天定。这位没被介绍的、给林语堂洗过衬衣的姑娘,就是廖家的二小姐翠凤。
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著相思
林家的长辈十分看好这门婚事,就叫林语堂去提亲。他心里明明爱的是陈家的姑娘,人家却把他指给了廖家的姑娘,他也只能认了,与之订了婚。豆瓣上有一篇文章谈及林语堂的选择,留言的人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林语堂是个「虚伪的懦夫」,另一派认为林语堂只是做了「理智的选择」,也许倒是林语堂自己说得更透彻——大概聪明又理性的人都是懦夫。
然而,所谓懦夫,未必是忘情。林语堂曾说:
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林语堂略懂画,画画时总是画同一个画面,画中的女子梳着长发,以宽长的发卡绾住。女儿们曾不解地问他:「爸爸,为什么你画的女子发型都一样?」他并不掩饰内心的这段感情,轻轻地说:「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
陈锦端得知林语堂与廖翠凤订婚后,并未按照父命嫁给富家子,而是赴美留学,学成归来后曾在教会大学教书。当时她居住在上海,距离林家不远,廖翠凤曾邀请她来家中,每次林语堂都十分紧张。这种孩子式的手足无措,连年幼的女儿们都觉得稀奇,廖翠凤便告诉孩子们:「爸爸曾经喜欢过锦端阿姨。」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里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会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没要紧」的廖翠凤。
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许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地位。
晚年的林语堂身体多病,经常坐在轮椅上,依靠他人的协助才能活动。寓居香港时,有一天好友陈希庆的太太,也就是陈锦端的嫂子来访,谈及陈锦端时说她依旧住在厦门。林语堂的眸子顿时亮了起来,他像个孩子似的大声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老妻廖翠凤虽知锦端是他内心深处的挚爱,但也不得不说:「堂!不要发疯,你不会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他恍然明白过来,这不是他从漳州去厦门的船上,不是去看望锦端的梦里,他长长地叹息一声。
遇到对的人,才开始期待余生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塑造了两个类型的人物,一个是安娜式的,一个是列文式的。安娜为了爱,可以不计一切、飞蛾扑火,在所不惜。而列文无法想象不结婚能同一个女人产生爱情。无疑,林语堂更接近列文。中国绝少《卡门》中唐·豪塞那样的人物,当然也少见卡门式的女子,在理智的人眼里,那几乎等同于疯狂。林语堂不是豪塞,陈锦端不是卡门,他们各自走上了命运的路。
伍迪·艾伦说:「欣赏和喜欢你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你没有的东西,你才能快乐。」既然所爱不可求,那就接受一个爱自己的人吧。林语堂选择了她——廖翠凤。
二人订婚时,爱女心切的廖母有着和陈天恩一样的想法,她说:「和乐(林语堂本名)是穷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你真要嫁给他吗?」廖翠凤十分肯定地说:「穷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真的打动了他,一个豪门千金愿意为了爱以身相许,他还能不全力以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