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棺材语录 如何评价卡尔的«三口棺材»

2023-03-28 15:17   geyange.com

三口棺材语录

读推理,你就绕不开“黄金时代三大家”;就算你绕得开三大家,你也绕不开“密室”这个主题;只要你绕不开密室,那你就还是绕不开三大家的约翰·迪克森·卡尔。

卡尔就是密室的代名词,一生的作品都在穷尽密室的所有可能性,所以被后世称为“密室之王”。如果你不相信,可以问问“模仿大师”陈思诚。

《三口棺材》是卡尔的代表作之一,是读绕不开的推理经典,没读过《三口棺材》,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推理迷。

其实《三口棺材》的核心诡计还是充满古早味的“机关”,所以猜不到结局很正常。因为机关的设定在推理小说中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机关本身过于复杂,过于独一无二,且事先没有知会读者,那机关本身就无异于关键证人的证词。所谓“关键证词”一旦出现,真相立刻昭然若揭,之前的推理就显得多余,侦探的作用就显得可有可无,破案更像是办案民警的走访调查,失去了推理小说的诡计乐趣。同样作用的机关会剥夺读者的惊喜之感。有没有令人惊艳的机关呢?有。前提是机关表面简单明了,且事先作者已将机关所有部分毫无保留地展现给读者,但是读者忽略了,或者被误导,没能利用逻辑性将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复原机关的真实面目或者其作用,造成读者“明明摆在眼前却没想到”的心路历程。这样作用的机关才显得可贵。

话说回来,卡尔的作品毕竟不是奎因那种“公平竞猜凶手”的类型,用这个标准去要求多少有点吹毛求疵的感觉。

而且推理作家都不白给,你以为身为大师的老狐狸卡尔没有想到这一层么?他何止是想到了,他还狡猾地提前在作品里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

你们想想看,由于呈现出来的效果太过神奇,我们不知不觉也期待它形成的过程充满惊异。于是,当我们知道那根本不是魔法时,我们就大骂其无聊透顶。这种心态实在不公平。

你看,老奸巨猾的卡尔提前就告诉你了,年轻人这种期待效果必须神奇的心态要不得!魔术不能揭秘,就在于魔术是障眼法,因为多了层面纱而显得神奇,但技巧可能非常简单,甚至简陋。这种华丽表象和简陋谜底的云泥之别,让观众的期待落空,如梦似幻的感受破碎湮灭。在卡尔看来,推理小说的诡计同理。所以读者因为谜底简单而不满,那自然是读者的心态问题,不是作者的技巧问题。你看卡尔狡辩的本事不亚于他编故事的能力,他还把这种本事揉进了他另一经典《犹大之窗》的法庭辩论桥段中。

《三口棺材》中还有巧合的成分,否则诡计无法成立。这也让很多读者大失所望。看似不得解的诡计不过是巧合的结果,那一开始的思考真是太滑稽了,还推理个什么劲儿!?

此时卡尔又发挥他的雄辩本领了:凶手行径的怪异不是重点,结果才是唯一的检测标准——程序有bug不是重点,能跑起来就行!

再者,对于故事中凶手的部分,我们最不该谴责的是他怪异的行径。整件事该检验的重点是,这杀人诡计真能执行吗?假如可以,那它以后会不会被执行,便不需列入讨论。某人从某个上锁的房间逃出来,是吗?既然他可以为了娱乐我们而违反自然的法则,那他当然有权利行为暴戾乖张!如果有人自愿表演全身倒立,那我们实在很难强求他一定得乖乖站在地上。各位,当你们要出言批评时,请记住我说过的话。你们尽可根据个人品味,提出‘结局乏味无趣’等等的感想,然而,如果要要指责故事情节大不可能、胡扯一通时,就得三思而后行了。

卡尔在书里这么一通忽悠,很多人就心甘情愿接受这种设定了。即便接受不了,嘴上也说不出更歪的歪理反驳他。而且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似乎还挺带感。因为《三口棺材》作为经典是一道绕不开的坎,它开创了两个先河。

一个是“密室讲义”。

尽管后世的很多推理名家也总结过所谓的“密室讲义”,但卡尔无疑是第一人,他总结的讲义也是影响最大的。还是那就话,不信你去问“模仿大师”陈思诚。

另一个是“双重密室”。

这也是卡尔的首创,尽管有巧合,有机关,案件的谜底命如悬发地紧绷在那里,稍有一点差池就不能实现,但卡尔是第一个创造的,而且基本能实现,不会有一眼假的感觉。至于有没有微小的漏洞和细节的硬伤,那就看各位读者的水平了。

从这个角度讲,卡尔的创作理念是超前的。小说是故事的艺术,推理是欺骗的技术,所以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能得到多大的艺术和智力享受才是第一位的。其他所谓逻辑的严密性、诡计的精巧程度、真相的震撼性,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读者津津乐道、各执一词的叙事性诡计、公平精彩凶手、本格、变格、新本格、社会派无非都是名家们为服务这一目的创作手法,只不过因为读者的审美不同,而各有簇拥。还有人想把各种手法煮成一锅的,但有人成功,有人失败,这一点你还是得问问陈思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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