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cero翻译理论(翻译理论 )

2024-03-08 22:58   geyange.com

cicero翻译理论

翻译理论

翻译是英语专业本科生一门重要的必修课,也是必修技能之一。本公众号拟针对英语专业本科生及其他对翻译感兴趣的同学,让更多的人了解翻译的理论内容,在日常的翻译使用过程之外,更深入的学习与认知到翻译的本身。同时全面探索中西翻译理论,引领大家深入了解并理解、应用相关理论,并对前沿内容进行探讨。本期推送将为大家介绍西方古代翻译理论的经典案例。

cicero翻译理论

马尔库斯·图留斯·西塞罗,是翻译家,同时又是古罗马著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哲学家和修辞学家。就翻译而言,他是一位多产的译者,翻译过荷马的《奥德赛》、柏拉图的《蒂迈欧篇》等希腊名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西塞罗打破了翻译只限于实践、不过问理论的局面,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因而是西方翻译史上的第一位理论家。

西塞罗的翻译理论

(一)译者在翻译中应像演说家那样,使用符合古罗马语言习惯的语言来表达外来作品的内容,以吸引和打动读者、听众的感情。

(二)直译是缺乏技巧的表现。应当避免逐词死译;翻译应保留的是词语最内层的东西(genus omne vimque),即意思。译者的责任是给读者“称”出原词的“重量”而不是“算出”原词的“数量”。

(三)翻译也是文学创作,翻译狄摩西尼的人必须自己也是狄摩西尼式的人物。

(四)声音与意思自然相连,或者说词与词义在功能上不可分割,这是语言的普遍现象,而由于修辞手段以这种词与词义的自然联系为基础,因此各种语言的修辞手段彼此有相通之处。这就说明,翻译可以做到风格对等。

补充:西塞罗的成就及其影响

西塞罗在自己的翻译实践中严格遵循上述四方面的原则和方法,成就颇丰,后世影响深远。自他的观点发表以来,翻译开始被看作是文艺创作,翻译中原作与译作、形式与内容、译者的权限和职责等问题便一直成为人们所关心的问题。他提出的“解释员”式翻译与“演说家”式翻译,即“直译”与“意译”两种基本的译法,成了西方翻译理论起源的标志性语言,确定了后世探讨翻译的方向。西方翻译理论史自西塞罗起就被一条线贯穿起来了,这就是文学家、翻译家和语言学家们争相谈论翻译的标准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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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拉斯是罗马帝国初期著名诗人和批评家,对翻译理论的论述主要见于《诗艺》一文。《诗艺》在西方文论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作者受西塞罗的文学批评和理论的影响,谈论了创作中语言的使用和翻译问题。《诗艺》中“忠实原作的译者不会逐词死译”这句话常被后人引用,成为活译、意译者用来批评直译、死译的名言。

贺拉斯的翻译理论

(一)翻译必须坚持活译、摈弃直译。贺拉斯认为,在戏剧的创作中,人们与其别出心裁写些人们所不知又不曾用过的题材,倒不如把优秀的希腊诗篇翻译、改编成戏剧。只要不沿着众人走过的老路前进,不把精力花费在逐词逐句死搬硬译上,不在模仿时作茧自缚,那就能译出优秀的作品来。

(二)本族语可通过译借外来词加以丰富。贺拉斯认为,在安排词句时要考

究小心,如果安排得巧妙,家喻户晓的词便可取得新义,表述就能尽善尽美;而如果要表达的东西很深奥,必须用新词才能表达,那么可有节制地创造新词,特别是通过翻译借用希腊词,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写作、翻译时的需要,而且还可以丰富祖国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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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罗姆是早起西方基都教会四大权威神学家之一,其翻译作品中最著名的是他主译的拉丁文《圣经》,结束了《圣经》翻译的混乱现象,后来成为罗马天主教所承认的唯一文本。他提出的翻译方法最为系统、严谨,其有关翻译的理论在西方翻译简史上亦影响巨大。

哲罗姆的翻译理论

(一)翻译不能始终字当句对,而必须采取灵活的原则。哲罗姆认为,各种语言

在用词风格、表达习惯、句法以及语义、内容等方面都互为区别,因此不能采用逐词翻译的方法。对那些可以加以“适当更改”的作品(指世俗作品),译者可掺入自己的性格色调,使译作像原作一样优美。

(二)应区别对待“文学翻译”与“宗教翻译”。在文学翻译中,译者可以而且应

当采用易于理解的风格传达原作的意思。但在《圣经》翻译中,则不能一概采用意译,而主要应当采用直译。哲罗姆充分地看到了翻译问题的复杂性,这一观点是对他强调意译的观点的修正和制约。

(三)正确的翻译必须依靠正确的理解。哲罗姆的这一观点主要是针对斐洛和奥古斯丁的,他坚持认为,正确的翻译要靠知识,而不是靠“上帝的感召”。

cicero翻译理论

奥古斯丁并未从事过大量的翻译工作,而只是校订过拉丁文《圣经》的某些部分,但他对于语言问题颇有研究。除《论基督教育》外,奥古斯丁的翻译理论还体现在他的几篇有关《圣经·诗篇》的诠释和两封书信中,其中有一封是写给儿子阿德奥达图(Adeodatus)的。

奥古斯丁的翻译理论

(一)译者必须具备以下诸条件:(1)通晓两种语言,理解有关词在原作中的含义,不把本义当转义,也不把转义当本义。(2)熟悉并“同情”所译题材,翻译《圣经》须对上帝有“信仰、希望和爱心”,即必须喜爱而不是憎恶所译题材。(3)具有一定的校勘能力,能找出其中错误和误译之处,判断所用词义是词的本义还是引申义,以得出正确的译文。

(二)翻译中必须注意三种风格:朴素、典雅、庄严。三种风格的选用主要取决

于读者的要求,以达到一个目的:把真理传达给听众,使听者能听懂,使他高兴,使他在实际生活中能照着去做。近似将翻译看成一项“教学”活动。

(三)翻译中必须考虑“所指”、“能指”和译者“判断”的三角关系。奥古斯丁定义,“所指”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能指”是指符号,其中主要包括语言单词。如果所用的译词与原词能迫溯到同一个“所指”或意义基本相同的“所指”,就达到了翻译的对等。由于概念在各种语言中是共同的东西,因此译文的符号结构必须反映原文的符号结构。而对于这种符号结构,特别是对于“所指”与“能指”在同义或多义问题上的联系,译者必须通过自己的语言能力加以分析判断,才能提供好的译文。

(四)翻译的基本单位是词。在奥古斯丁的理论中,语言符号和单词是等同的。

(五)《圣经》翻译必须依靠上帝的感召。奥古斯丁承认,希腊文本与希伯来文本并不总是保持一致。但他认为,它们之间所以存在差异,乃是因为圣灵具有神的权力,可以通过译者说出不同于先知(即原作者)所说的话。译者和作者都同样受着上帝的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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