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智慧的事例 刘邦留给我们的智慧
刘邦创业成功后,便成为了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
刘邦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不读书”和“不务正业”,然而历史上的刘邦并非如此,大家都知道刘邦是秦朝的泗水亭长,而根据秦朝的法度,这个职位也是要经过严格考试的。
根据《史记》记载:“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意思是说,刘邦到了壮年的时候通过考试成为了秦朝的官吏,这个官叫泗水亭长,亭中的小吏没有不被他欺负的。
要知道,秦朝的法度是很严的,根据秦朝的学吏制度,刘邦想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还是要学习一些东西的,而刘邦能够当上了泗水亭亭长,说明他还是读过一些书的,只不过可能是《秦律》之类的书,而不是《六韬》《素书》等高大上的书。所以不能说他“有文化”,但也不能说他“目不识丁”。刘邦比起张良、郦食其可能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刘邦跟项羽比的话,那刘邦绝对算是个“读书人”。
根据《汉书》记载,“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意思是说,刘邦和卢绾长大后,一起学的书。所以说,刘邦是读过书的,而且史书也没记载他没学成。
相反项羽则是有相关的记载,根据《史记》记载,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意思是说项羽小时候,读书读不好,学剑也学不成。
所以,我们认为刘邦“不读书”的观点是错误的,刘邦并不是“目不识丁”的人。所以该念的书,还是要念的,再也不要拿刘邦不读书照样成为皇帝做为你不读书的借口啦。
但不可否认的是刘邦是个讨厌“读书人”的人,但我觉得大家还是误会刘邦了,刘邦应该是个讨厌“死读书”的人,而不是讨厌所有读书的人。
根据《汉书》记载,郦食其想要加入刘邦阵营,便跟在刘邦阵营的同乡说,你见到刘邦后帮我引荐一下。然后同乡回答说:“沛公不喜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溺其中。与人言,常大骂。未可以儒生说也。”意思是说,刘邦并不喜欢儒生,很多带儒生帽子的人来见他,他就将帽子摘下往里撒尿,和人说话,常常破口大骂,劝你还是不要用儒生的身份去见他。
可见刘邦是多么讨厌儒生,但是这不能说明刘邦自己不读书,可能是刘邦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少年时曾被一些自恃文化高的人侮辱过,留下一些阴影,所以他对读书人有一些偏见。
但是尽管如此,在刘邦得知郦食其是个“有本事的读书人”之后,立马就恭敬了起来。可见刘邦还是比较“务实”的,不因个人喜恶去否定一个人。这恰恰也证明了刘邦是个讨厌“死读书”的人,而不是讨厌所有读书的人。
从刘邦的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知道,刘邦这个人“公私分明”,不会因为个人喜恶去否定一个人,然而现实中有些人做人做事都喜欢凭着自己的“性子”,肆意的否定或辱骂他人,而这样的人注定是当不了领导的,或者说是当不了一个“好的”领导的。
还有,现实中经常会有“以貌取人”的事情发生,动不动就给人打“印象分”,其实这些都是一些值得改正的弊端,但一些企业都习惯性的将其作为“标准”,殊不知这样让自己错过了多少“真才实干”的人,当然也不是说长得丑的都是有本事的,只是说长得丑的并不等于没有本事的,相反很多有本事的人都长得挺丑的,例如三国时期的庞统。当然现在的“人才”很多,也不缺这一个两个,话虽如此,但有这种“狭隘的企业文化”的企业,你觉得会做大做强吗?
刘邦还有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根据《汉书》记载:“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卒会赦,甚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
这是刘邦下的一条诏书,意思是说,诸侯的后代如果在关内发展,免十二年赋税,若想回到家乡的减一半;在山里做贼的有很多,现在天下已经安定了,可以回乡登记做回良民恢复原来的宅田爵位;官吏要教导百姓律法,不能用鞭子鞭打和侮辱;百姓因为吃不上饭把自己卖了成为奴隶的,全部都变为普通人;士兵遇见大赦天下时,官爵不到士大夫的,一律升为士大夫,士大夫以上爵位的均升一级。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刘邦的安国之策大多“以赏代罚”,比如他不强制贵族后代在关中发展,而是通过赏赐的方式吸引贵族后代这么做;他不用武力打击山贼流寇,而是给机会让他们改过自新,用恢复正常人生活的方式吸引他们;不使用武力管制百姓,而是用律法约束百姓等。
很多企业都应该学习刘邦这种做法,比如说迟到,有一些企业的做法是用迟到扣钱的方法管束员工,而有一些聪明的企业则是通过全勤奖来激励员工,其实钱并不多,但收获的效果却大不相同。所以笔者觉得,无规矩不成方圆是对的,赏罚并重也是对的,但是能“以赏代罚”时,尽量以赏代罚,既不会激化了上下阶级的矛盾,也很好的让人明白企业文化倡导什么,不倡导什么,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刘邦作为一个成功的创业者,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还有很多。虽然科技一直在进步,但是为人处事这方面的东西,古人和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大家要记住了,书还是要念的,技能还是要学的;做人做事不要以个人喜恶,要公私分明;能够用恩惠他人做成的事情,尽量不要用处罚打击的方式来做,前者的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