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三十岁前

2024-01-04 08:17   geyange.com

曾国藩以做官发财为耻

原创曾国藩三十岁时就立下志愿: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对于清朝时期的官场而言,“做官”和“发财”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

一方面,做了官就意味着白银滚滚而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一现象的完美概括。另一方面,发了财就可以买官做。在官场里威风八面,过一把颐指气使的瘾。

可是,晚清名臣曾国藩当京官时,从来不觉得“做官”和“发财”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他甚至在30岁时,就立下了一个志愿:“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曾国藩是家中长子,承担着教育弟弟们的责任。所以,他经常给弟弟们写信,谆谆善诱。1849年3月21日,曾国藩在写给4个弟弟的家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什么意思呢?曾国藩早在30岁刚刚进京当官时,就认为做官发财是可耻的,将财产留给子孙是可羞可恨的。所以,悄悄地发誓,决不能靠当官发财。

曾国藩甚至进一步指出:“将来若作外官,禄入较丰,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钱。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入较丰,除堂上甘旨之外,尽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此我之素志也。”

曾国藩心里清楚,将来如果外放为地方官员,收入将更加丰厚,除了俸禄外,还有养廉银、陋规等收入。他表示,除了俸禄和养廉银外,绝不多取一钱。如果有多余的钱,则在奉养父母之外,周济较为贫穷的亲戚族人。

那么,曾国藩做到了吗?

从1838年到1852年,曾国藩当了14年京官,由翰林院庶吉士升迁至吏部左侍郎。在清朝时期,京官虽然看上去十分威风,实际上穷得响叮当。原因很简单:俸禄太低了。哪怕是从二品的吏部左侍郎,年俸也只有155两银子。这一点钱,对曾国藩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毕竟,置办几套像样点的官服,每年都要花费几百两银子。

当然,曾国藩如果不想当穷京官,也是有来钱的路子。

京官虽然俸禄低,但他们手里有权力。许多地方官员乐意结交京官,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来探路。不少京官就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一笔丰厚的灰色收入,赚得盆满钵满。曾国藩没有这样做。历史学家张宏杰查阅大量有关曾国藩的文献记录,没有发现任何一笔营求私利的记载。

正因为曾国藩不愿意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钱财,他的京官当得格外苦逼,许多时候不得不靠借钱过日子。

1841年12月21日,年关在即,身处北京的曾国藩给父母写了一封家书。在家书中,曾国藩不无凄凉地写道:“男今年过年,除用去会馆房租六十千外,又借银五十两,前日冀望外间或有炭资之赠,今冬乃绝无此项,闻今年家中可尽完旧债,是男在外有负累,而家无负累,此最可喜之事。”

为了过年,曾国藩又借了50两银子。这里用了“又”,看样子曾国藩借钱不止一次两次了。

1847年,曾国藩升迁到内阁学士加礼部侍郎衔,为从二品大员了。

按照曾国藩的性格,此刻怕是又要衣锦还乡了。不过,曾国藩看了一眼羞涩的钱包,忍住了回家的冲动。1848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账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

看来,1000多两银子便把曾国藩给难住了。

及至后来,曾国藩离开京城创建湘军,并担任两江总督,才结束这种靠借钱过日子的拮据状态。

【参考资料:《曾国藩全集》《曾国藩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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