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吃苦的名言警句(关于吃苦的名言,吃苦耐劳的名言精选)
一、保安员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军队、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军队、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公安、法律、军事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5)军队、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二、规范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设立保安员考试报名点、考试点。要将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点、考试点、报名考试的要求、成绩查询、领取《准考证》和《保安员证》的方式、咨询电话等相关资讯向社会公布。考试报名点受理报名时要发放并指导申请人填写考试报名表,收集报名材料,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和数码照片。要充分利用公安信息资源,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允许其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要整理存档,并注意严格保密。省级公安机关要对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按公安部统一格式(附后)印制《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保安员资格审批表》,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式样制作《保安员证》,加强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保安员职业前景:
保安业在国外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据统计,自1950年以来,全球保安行业的营业额持续上升,从1992年至2003年,全球保安行业的营业额翻了一番。我国的保安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逐步迈向稳定发展的轨道,应该说保安服务业涉及到国民经济等各方面,其蕴藏着巨大、潜在的市场和商机。
四、保安员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基本法则
(3)保安服务组织的概念、性质、任务及组建的条件、程序
(4)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员禁止从事的活动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6)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五、保安员法律法规
(4)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其他与保安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六、依法采集指纹信息。
各地公安机关设置的考试报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试申请人十指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原则上使用活体指纹采集设备。采集的指纹信息应当符合《十指指纹信息卡式样》(GA/T790-2008)等相关行业标准,十指指纹卡号统一采用“BA”+“身份证号”的形式编制。保安员指纹信息采集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积极协助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开展指纹信息采集工作;要按照《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对保安申请人指纹信息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保安申请人十指指纹信息纳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资料库;发现采集指纹信息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保安服务监管部门重新采集;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