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抗的名言及其理解(西方的反抗谱系 ——加缪《反抗者》释义)

2023-08-09 12:31   geyange.com

关于反抗的名言及其理解

各位好,好久不见。

最近很多的新闻触动了我,无论是自杀者,亦或是被害者似乎越来越多,让我深感难过。我有时会想,是什么给予我们剥夺生命的权力?

这次我会和大家一起读《反抗者》。由于这本书中涉及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历史事件,加上其中的写作方式并不遵循严格的逻辑,所以想要彻底解读存在一定的难度。这也导致众多关于加缪的论文并不从文本入手,而是从其结构出发,放入他的思想整体。但这样实际是缺乏说服力的。

首先我必须指出几个关于加缪的误解:

第一,大多数人都将“荒诞”认为是一个不好的词,意味着对存在着某种意义的绝对否定。但一看现实,父母对于我们来说无意义吗?孩子对我们来说无意义吗?钱对我们来说无意义吗?但在加缪这里完全不是这样。“荒诞”仅仅意味着,对“必须出于目的或意义才能采取行动”的理性自身,从而要求“一切都具有合理性”这个本身就不合理的命令的否定。

第二,大多数人认为加缪的所说的“反抗”是面对“荒诞”这一最坏的结果所采取的无可奈何的做法,就好像破罐子破摔一样,这是完全错误的。荒谬的逻辑意味着对于行动的重新思考,按照理性的要求,我们必须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者行动具有某种意义才能采取一定的行动。而这目的是好是坏呢?我们不知道。因为它仅仅思考有没有,因而行动由于理性不一定导向好的结果。因此,当一切都没有意义时,就意味着一切都是可以的,一切又都是不可以的。但我们毕竟需要采取行动,因此我们必须从“荒谬”的开端重新思考。就此来说,“荒诞”不是一个坏的结果,而仅仅是一个不好不坏的前提。

第三,荒谬的开端并不导向悲观的结果,相反,导向的是反抗的必然性。

以此来看,这三点往往被忽视,甚至连一些研究者也未能窥得其中玄机,过去我也忽视了这一点。倘若如此,便将其归于存在主义的哲学传统,但因其逻辑性的欠缺而为哲学研究者所忽视,乃至将其直接归类于文学作品,反倒成了最合理的做法。

力图通过这部作品表现加缪哲学思想的部分是我书评的一个目标。我个人的先入之见是已不再将加缪作为存在主义者来书写,而是一位独立的思考人士。因为正是这部作品才让法国文学界认识到加缪并非萨特那样的存在主义者,更不如说是荒诞哲学的代表人物。由于我的时间有限,所以只能分阶段写完。我不知能否完成这个计划,又或者重新开头是否是一次错误的尝试。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未曾放下他,因为他毕竟是我思考的起点。

由于我本人并未完全读完,因此我会在边读边写的过程中不断修改之前的稿件,我本人的意见也并非正确,只是提供了我的思路。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提供一些意见和问题,我们一起来探讨。

引言

我们的罪犯不再是那些身无寸铁的孩童,他们以爱为理由替自己辩解。相反,他们是成年人,其托词是无可辩驳的:哲学可以为一切效劳,甚至可以使杀人犯变成法官。

开篇首提,“存在着情欲的逻辑与逻辑的罪恶”。

那情欲的逻辑无非是指意气用事,好比《伊利亚特》中的阿克琉斯,阿喀琉斯的挚友帕特罗克洛斯被赫克托耳所杀,于是他满怀怒火地重新武装上战场,杀死了赫克托耳,并将他的尸体捆绑在战车上驱车游行。而当他明知自己报仇就会死,却为了自己的勇气和愤怒而结束了敌人的生命,这便是出于内心的情欲,而并非是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而逻辑的罪恶无非指的是出于某种理由,而将杀人合理化的逻辑。

接着这里指出了现代国家的合法性来源——哲学,现代国家可以看作是在哲学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例如美国等国家都受到启蒙精神的影响。这一方面可以始肇于古希腊,而这与我在之后提到的希伯来文明的一神教传统确立了近代伦理、政治的合法性,即两希传统共同构成了西方文明的起源。而加缪在这里指出的正是哲学的负面影响,即无限膨胀的逻辑最终不仅打倒了神,也走向了理性的反面。而理性自身则成了为罪恶辩护的逻辑。

这部论著的意图是再次接受当前的现实,即逻辑罪恶。确切地研究这种现实的根由。这一理由是为了理解我们的时代。

也就是说,这本书直接起源于对一战和二战以来的世界大战所进行的反思。而加缪对此得出的结论罪魁祸首是“合理化杀人”的逻辑。如果说古希腊悲剧中的战争都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杀人也多是出于意气。因为在那个时代,还没有普遍树立的规则,而在现代以来,理性的蓬勃发展本该让意气已居于被统治的地位,而即便是这个号称“文明”的世界已经树立了明确的规则,但杀人却更甚于过去。这无疑是一种奇异的悖谬,而加缪所做的,就是研究造成如今这种现实的“罪恶逻辑”的来龙去脉。

罪恶以清白无辜乔装打扮,颠倒是非很适合我们时代的性质

汉娜·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提出恶的平庸性。当造成四百五十万到六百万犹太人死亡的纳粹分子艾希曼在受审的法庭上说出“我只是履行了情报机关应该履行的职责。我拒绝做希姆莱的替罪羊!”的辩护词,唤醒了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每一个人的挑战。阿伦特不仅指出了艾希曼像一架机器从未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也指出了犹太工会在这件事上无心的“帮助”。在一场全世界的黑暗面前,在一场有共谋意味的民族性犯罪里,个人承担罪责的最后限度在哪里?如何能用“外在的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但是这并不是“雪花论”)

而加缪对于二战的反思也是殊途同归。究竟谁是有罪?谁又是正义者?

对于这必要的,便是首先划定“清白无辜”与“罪恶”的分界线。

在知道我们是否应该以及为什么应该制造死亡之前,我们是不能有所行动的。在意识形态的时代,我们能否有一种杀人的逻辑?

如果杀人有其道理,则我们的时代与我们自己必将遭受其后果。若杀人无道理可言,我们便处于疯狂之中,没有别的出路,只有重新找到一种后果或者改变方向。

杀人有其道理,这种道理在古巴比伦时代无疑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古老道理,杀人者必将因其杀人之行为,付出生命之代价。也就是说,杀人即选择了自杀。

本论著即打算对杀人与反抗进行一番思考,围绕着自杀与荒诞的概念开始这番思考。

当人们首先打算从荒诞提取出一条行动规则时,荒诞的感情使杀人至少成为无所谓的,因之是可能的。如果人们什么都不相信,如果没有任何东西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不能肯定任何价值,那么一切都是可以的,没有任何东西是重要的。既无所谓赞成,也无所谓反对,杀人者既不错,也不对。

这种荒诞来自于何处?来源于“上帝已死”的事实。当摩西从西乃山的山顶背下刻有上帝“十诫”的石板,就为中世纪以来的西方文明树立了那延续至今的法则,作为保证的便是那至真至善至美、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他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他打开了启蒙去昧的历史,由信仰确保了那法则的至高无上性。可以说,近代伦理、政治的合法性很大一部分都来源于希伯来文明,来源于神学。

但当现代到来,上帝已自身难保,在他被宣布死亡以后,又剩下什么?于是曾经那为一切赋予意义的保证也不再具有可靠性,剩下的就是人直面世界的荒诞。没有了善恶的保证,就不能肯定任何价值。那么杀人者似乎做一切都是可能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更高的价值指引行动,人们在朝着眼前利益的方向前进。没有任何东西是真实的或虚伪的,是善良的或邪恶的,行动规则就是自己要表现得最有功效,也就是最有力。

但人毕竟是需要意义的。在启蒙运动中,人们用理性打到了上帝,却又把理性作为新的上帝。当理性以其自身特有的逻辑发展到极致,便成了。这种逻辑在日常时表现为一种“工具理性”,它是近代以来理性逐渐膨胀的结果,这种理性以其追求目的的结果人的工具。支配、控制人的力量。而发展到极致,必然就成了一种罪恶逻辑。

然而,由于有种态度使逻辑发现,杀人时而是可能的,时而是不可能的,它从这种态度不能得到好处。因为荒诞的分析在至少使杀人行为成为无所谓之后,最终会谴责杀人行为,这成为它最重要的后果。

这种态度就是所谓“荒诞”。荒诞在我们的日常使用中看来是一种贬义词,它意味着无意义,无理性。对于加缪来说,荒诞仅仅意味着对于合理的否定,它抛却了理性这种把一切都当做目的、寻求合理化的逻辑,它并非思考,而只是做出判断,它认定一切都是无意义的,所以一切都是无所谓的。但正因如此,一切既是可行的,但又是不可行的。那么过去那种出于目的而采取行动的理性就失去了有效性。因此“罪恶逻辑”那种因为有用,所以去做的推论在它看来是绝不成立的。

荒诞推理最近的结论就是放弃自杀,维持在人类的询问与世界的沉默二者之间这种绝望的对立状态 。自杀即意味着这种对立的结束。而荒诞推理认为,只有否定它自己的前提才能同意自杀。

所谓荒诞推理,即是这样:

大前提:世界是荒诞的,即无意义的。

小前提:我们的行动都是出于一定的目的或意义。

结论:我们无法采取任何行动。(≠不采取行动)

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和小前提在经验看来完全是不言自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结论,我们将其改写成

大前提:世界不存在意义

小前提:如果我们采取行动,就是肯定其意义;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就是否定其意义。(无论是否定或者肯定,但毕竟理性承认有意义)

结论:一切行动既是可行的,又是不可行的

关键:

因为世界是无意义的,所以一切都是可行的。既然一切都可行,为什么你采取这种行动而不是另一种行动呢?就杀人来说,为什么你选择杀人而不是不杀人呢?而在采取行动前,你必须为此给出一个理由,倘若你无法做到,便是承认了荒诞,因而也就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就人的生存状态看来,这就是人类对于合理性的永恒追问与这世界绝不给予一个回答的对立。而荒诞是不言自明的,人渴望这个世界是有秩序、合理且有意义的,然而这个世界却到处充满无法被合理化的东西,无法辨认其意义与秩序。在这种无意义面前,你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因为你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任何的事。自杀也不是解决的办法,因为它意味着你对于这种对立采取了否定的态度,然而这荒诞毕竟就是那绝对的真实!你必须否定荒诞推理的逻辑,即否定它的前提才能同意自杀。

这一推论造就了如下一个事实:“生命是唯一必不可少的财富”。无法解决的对立并不是选择死亡的理由,因为你选择了死亡,就是否定了这条由荒诞逻辑推论出的真理。

人们若拒绝附和自杀,则同样不赞成杀人。一个深信荒诞思想的人无疑承认命定的杀人,他不会接受推理的杀人。杀人与自杀是一回事,对二者必须一起接受或摈弃。

在这种逻辑的眼中,所有的人都是相等的。我们的时代沉浸于自杀的价值中,这种逻辑把自杀的价值推向其极端的后果,即合理的杀人。

这段话指出了荒诞逻辑与虚无主义完全的区别。这也是大多数人的一个误区,即将绝对无意义认为是“一切都可行”的前提,从而变成了一种为自己辩护的借口。事实上,他们忘记了,绝对无意义也意味着“一切都不可行”。由荒诞逻辑推理出的是“你不可杀人”的绝对律令,因为荒诞推理不能同时既保全说话人的性命,又同意让其他人牺牲,它的前提便是一切的无意义!因此绝对否定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毕竟要肯定“世界是荒诞的”这一基本的事实。而且只有在以某种方式活下去时(活下去是事实,而非推论,它并非经由我的行动产生)才认识到此,这时不能被否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人的生命。而虚无主义因为认为“一切都可行”,即承认了理性具有一切的目的,因而它不仅承认自杀,也包括合理的杀人。

如果世界对自杀者冷漠,是因为自杀者对于那些对他来说并不是或者可能不是无足轻重的事物有种看法。人们认为要毁灭一切,把一切与他一道带走,但从这种死亡中却有种价值复活,这种价值也许值得人们为之生活。绝对否定因而并非由于自杀而枯竭,它只能由于绝对的毁灭而枯竭,即既毁灭自己又毁灭他人。人们只有在走向这个令人愉快的极限时才能感受到这绝对否定。自杀与杀人在此处是同一个范畴的两个方面,可谓智慧的苦果,与其在有生之年备受煎熬,不如在天崩地裂中作黑色的升华。

虚无主义者并非真正的虚无主义。当他们做出决定,即自杀或者杀人。前者肯定了自杀的价值,而后者肯定了绝对否定的价值。

荒诞的骨子里就是矛盾,因为它想维持生命而排除一切价值判断,然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

荒诞的立场在行为中是无法想象的,其表现也是无法想象的。一切无意义的哲学依靠它所表达的事实本身的矛盾而生存。

正如前面所说,活下去是事实,而非推论,它并非经由我的行动产生,而是一个呈现在我面前的结果。“建立在无意义的基础上的唯一的一致态度便是沉寂”,因为我们无法出于无意义的前提做出任何价值判断,从而为我们的自杀奠定一个合理性的理由。于是我只能沉寂。这种沉寂不是采取理性后的行动,而是直接被抛入这无意义的世界中这种模棱两可的境况,它告诉我们,这就是事实本身!

不可能把一种态度建立在一种特殊的感情之上。荒诞的感情是其他感情中的一种。

整整一个时代的错误,就在于根据一种绝望的感情而提出了或自以为提出了普遍的行动规矩,这种感情的运动就是超越自己。

也许有的人认为加缪在这里诉诸一种非理性的情感,企图接受这种感情,以此为前提建立他的哲学思想。然而加缪深刻地认识到,正是非理性的感情造就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你看那疯狂扩张的欲望,你看那人民复仇的激情,这是这种感情成了另一种罪恶逻辑的开端,它以此为普遍的行动的前提,顺从它的即是正确的。但不知,非理性的感情仅是起点,这种荒诞感最终必然导向一个出口。

荒诞如同有条理的怀疑一样,扫除了一切,使我们陷入困境。然而,如同怀疑一样,它可以指引新的探索。推理于是以同样的方式继续下去。我大喊我什么都不相信,一切都是荒诞的,但我不能怀疑我的呼喊,至少应该相信我的抗议。我这样便在荒诞经验之内得到了最早的唯一明显事实,即反抗。我不懂任何科学,急于杀人或同意人们杀人,所能运用的仅仅是这个明显的事实,由于我身陷痛苦而更加相信它。反抗诞生于无理性的场景与不公正的难以理解的生活状况。但它盲目的冲动要求在混乱中间建立秩序,在一切消逝的事物的核心有统一性。

加缪在这里很显然有意模仿那位伟大的法国人,笛卡尔,他曾以我的怀疑确立了那拥有理性的自我是无可争议之物,令人吊诡的是,它却需要一个上帝来为它做最终的担保。在这个世纪,上帝如同一面破碎的镜子,被丢弃在历史中,再也无可为我担保之物。但我仍然在怀疑,这怀疑无疑来自那荒诞!我不能怀疑的并非是那理性的自我,而是那最切身的荒诞。因而我从那荒诞中得出的不是“我在”的这个事实,而是反抗的事实。

“反抗诞生于无理性的场景与不公正的难以理解的生活状况。但它盲目的冲动要求在混乱中间建立秩序,在一切消逝的事物的核心有统一性。”

但反抗毕竟不是理性的,因为它知道自己出身低微,但它想要改变那来源于混沌的家世,但它没有思考的能力,如何能够奠定一种合理性?但它渴望一种秩序。但它并不知道杀人是否合理。加缪在这里所确立的“反抗”,仍然是欠缺的,并不是不言自明的,只能说是一种感情上的事实亦或是一种经验上的事实。反抗仅仅是对缺乏秩序从而想要创造秩序这样一种无意识的渴望,然而无限制的发展下去,必将导致杀人,因此“反抗必须从自身找到理由,因为不能从其他任何东西获得它们。反抗必须自我审视,以便学会驾驭自己的行动。”因此,说明“反抗”的合法性还需要一个考察的过程,这也是加缪接下来的任务。

两个世纪的反抗,不论是形而上的还是历史的,大可值得我们思索。

唯有对反抗的态度、意图与取得的战果进行调研,我们才能得知反抗的理由。

虽然加缪通过对荒诞的怀疑,确立了“反抗”。但反抗却还没有说明自身的合法性。因此,加缪开始审察形而上的反抗和历史上的反抗,这分别反映了思想和行动上的两条道路。而这一做法如同当年尼采考察道德的谱系一般。他试图为“反抗”找到一条理由,“反抗”必须为自己的家世,究竟是清白无辜还是合理罪恶而坦白一切,才能让人们肯定它的价值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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