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恩的名人名言10000句

2023-06-25 20:23   geyange.com

吴承恩说过的名人名言

四川韬世律师事务所 蒲毅

关于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网络上流传着多种版本,其中最主要的版本为有条文编号版本(70条)与无条文编号版本,孰真孰假,难以分辨,二者在条文数量、具体内容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异。而在公开出版的书籍中,均没有该份纪要的完整版本,这给司法实务造成了巨大的困扰,甚至在最高院审理案件时出现“经本院当庭核对,中铁公司所提交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办〔2011〕442号)的条文内容为虚假”[1]的尴尬情形。

有鉴于此,探寻真实版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笔者结合所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于文后附无条文编号版,以供大家办案时参考。

最高院网站刊文、法官著述

2014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院长信箱”栏目发布了《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2]。从该文标题中“第59条”的表述来看,有编号版本是真实的。

而在最高院民一庭编著的《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指导》一书中,在“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部分,其“审判政策与精神”栏目引用的相关条文表述为“5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即使离婚案件涉及不动产财产分割内容的,也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从条文中“54”的编号来看,也能印证有编号版本是真实的。

《〈八民纪要〉理解与适用》所引内容为“鉴于侵权责任法只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赋予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提起请求的权利,故侵权行为造成身份不明人死亡时,如果没有赔偿权利人或者赔偿权利人不明,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的,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驳回起诉。”[4]而网传有编号版本相应内容表述为“9、鉴于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只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赋予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提起请求的权利,故侵权行为造成身份不明人死亡时,如果没有赔偿权利人或者赔偿权利人不明,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无权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

判例一:“武宁县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雷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815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2015年9月10日。

判例二:“韩凤林、杨培园等与韩凤林、杨培园等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898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2015年11月6日。

判例三:“陕西大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俊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761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2016年12月1日。

判例四:“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邹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民终602号民事判决书,裁判日期:2016年12月23日。

判例五:“王晓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813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 2017年8月22日。

判例六:“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一终字第424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2017年8月23日。

判例七:“新疆聚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张永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265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 2017年9月29日。

上述最高院相关判例中均为有编号版本,但这并不意味着有编号版本一定真实。判例四与判例五所引用内容完全相同,其中判例五将其作为裁判依据,而裁判四则明确指出“条文内容为虚假”。

三、分析结论

结合上文,笔者认为无编号版本为真实版的可能性更大。理由包括:

网传无编号版本明显系纸质文件照片,依稀还能看见“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字样,而文末发文信息被刻意遮挡,因此从外观来看,该版本为真实版本的可能性更大。

虽然我们无从知道判例四中当事人所提交版本的具体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其所提交的为有编号版本。而网传最广的也是有编号版本,因此可以合理推测目前所广泛流传的有编号版本虚假的可能性极大。

纪要作为统一裁判尺度的参考意见,其结论应该确定唯一,只有如此才能满足实务需求。但有编号版本中很多内容均存在多种意见,从这点来看其并非最终定稿的可能性极大。

从两个版本的条文数量来看,有编号版本内容约70条而无编号版本则少得多。而这种条文数量由多到少的变化符合初稿到定稿过程中删除争议内容的通常逻辑。

《八民纪要》中很多内容都是在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基础上修改而来,通过对比语言表述等方面,无编号版本更加接近《八民纪要》相关条文。

附:网传无编号版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参见“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邹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民终602号民事判决书。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指导》,法律出版社,第26页。 ↑

杜万华主编:《〈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第14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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