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是一个怎样的人 史可法是毁灭明朝的罪人,还是大明的忠臣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直隶大兴县人,祖籍河南祥符。对于史可法,可以用八个字来评价,“道德模范,书生误国”。
史可法的一生是生不逢时的一生,如果生在太平盛世的年代,他会成为和海瑞,包拯一样的人物,生平事迹被人民群众编成各种故事广为传唱。
可以他生在了明朝灭亡最危急的时刻,被家国生死存亡的惊涛骇浪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承担了他完全承担不起的责任。最后只能杀身成仁,用自己的生命为这个国家陪葬。
史可法在政治上极端幼稚无知,私心太重,进退失据,缺乏担当,最后导致大局崩坏。
史可法在册立皇帝问题上私心严重,犹豫不决,造成严重后果。李自成打进北京,崇祯皇帝上吊,满清入关,而太子和定王,永王均下落不明。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当机立断,册立新的皇帝,福王之子不论从血脉还是宗法上来说,都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由于史可法是东林党,而东林党和老福王有重大恩怨,史可法出于党派私心竟然提出福王七不可立。
“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
又提出用力潞王,还昧着良心说潞王这个纨绔子弟是贤王。
这导致福王不得不寻找江北四镇军人的帮助,造成了文官集团的严重对立和江北四镇武人集团嚣张跋扈,无法控制。
史可法在对待满清问题上极端幼稚,妄图借虏平贼,造成重大战略失误。
当吴三桂投降清朝引清兵入关时,史可法不但没有清醒认识到危险,竟然异想天开妄图借虏平寇,第一时间上书皇帝说:
“但虏既能杀贼,即是为我复仇”
并且不顾周围的幕僚“放心联金灭辽的教训”的劝说,执意派出以左愗第为首的求和使团带着十万两白银,一千两黄金,十万匹绸缎前去求和,并且严令前线的官兵不得出击。
史可法的态度,不但让初入中原根基不稳的满清一下子看清了南明的虚实,也给满清扑灭李自成赢得了时间。错过了南明重兴的战略窗口期。
史可法在军事上完全外行,胡乱指挥,丧失了南明最后的资本
史可法为人毫无主见,庸庸碌碌,督师江北毫无建树,错失战略窗口期。南明的江北四镇实力强大,矛盾复杂,由于之前史可法的私心,导致江北四镇获得了定鼎之功变得跋扈难治。
史可法性格庸懦,督师江北一年多,根本没有能力收服整合江北四镇,反而耗费国家无数钱粮。
清兵南下时,江北四镇一触即溃,投降清军的总兵23名、副将47名,马步兵近24万,远超清军人数,这些兵将不但没有保护南明,投降清军后反而成为消灭南明的主力。
史可法督师江北一年多时间,正好是满清集中力量追杀李自成的关键时刻,史可法没有趁机收复山东河南以为屏障,反而严令军队不可出击。他始终做着“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的美梦。
他的这个做法让满清能够完全腾出手来集中力量消灭李自成,最后一个一个的消灭南明等反抗势力。
史可法在实际指挥扬州战役时束手无策,毫无军事能力。在清兵兵临扬州城下的时候,史可法慌乱无比,手足无措,一点办法都没有,徒劳等死,导致扬州城基本没有反抗就被清军攻下。
史可法品德高尚,却生错了年代。
史可法看到敌人屠戮百姓,发声呼喊我是史督师,让敌人来捉他,不要杀害百姓。被捕后坚贞不屈,英勇就义,他的高尚品德连敌人都感佩不已,专门为他立祠纪念。这种不屈的爱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史可法为官清廉为人方正,品德高尚,在私人修养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典型的正人君子,如果生在太平盛世,他一定会和海瑞,包青天一样被人千古传诵,只可惜生在了生死存亡危急之秋的明末,被命运的惊涛骇浪拍在了沙滩上,留下一声叹息,供够人感慨凭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