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言下一句 “食不言寝不语”这种说法对吗

2023-06-17 06:33   geyange.com

名不言下一句

“食不言,寝不语”出自《论语·乡党》篇中的一段。该段原文是:

齐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然后我们来看看这段讲的是什么,先看注疏:

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也。——(北宋)邢昺《论语正义》

齐,严敬貌。——(唐)孔颖达《五经正义》

很显然了,这一段讲的就是“齐祭”有关的“饮食居处之事”。而结合孔颖达的注,我们知道,“齐祭”就是严敬的祭祀。

然而祭祀过程中,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参与,是不是后面这一段所说的内容所有人都要遵守呢?

“齐必变食”者,谓将欲接事鬼神,宜自絜净,故改其常馔也。“居必迁坐”者,谓改易常处也。——(北宋)邢昺《论语正义》

看到这里我们就知道了,从“齐必变食”开始,这里一段所描写的,是“欲接事鬼神”的那一类直接参与核心祭祀的神职人员在祭祀期间的饮食起居。

以至于包括“食不语,寝不言”的后文的各种要求在内,其实都是参与参与主持祭祀的核心人员所需要履行的类似我们今天理解的“沐浴斋戒”的这类准备仪式。

“食不语,寝不言”,祭祀仪式而已。它与古人的日常生活无关,更不要说用来约束现代人。

注:这是何注邢疏版本,即(三国)何晏作注、(北宋)邢昺作疏的刑本《论语正义》的版本。郑注皇疏手头没有,表示遗憾。然后手头的(清)刘宝楠的《论语正义》则将此段拆分为四段,有所异同。不过为了方便联系上下文解释,我们采用何注邢疏版本。

附:该段完整刑疏原文。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者,食,饭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饭与脍所尚精细也。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者,饐餲,臭味变也。鱼败曰馁。言饭之气味变,及鱼肉败坏,皆不食之。

“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者,谓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皆不食之。

“失饪不食”者,谓馔失生熟之节也。

“不时,不食”者,谓非朝、夕、日中时也。

“割不正,不食”者,谓折解牲体,脊胁臂臑之属,礼有正数,若解割不得其正,则不食也。“不得其酱,不食”者,谓鱼脍非得芥酱则不食也。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者,气,小食也。言有肉虽多,食之不可使过食气也。

“唯酒无量,不及乱”者,唯人饮酒无有限量,但不得多,以至困乱也。

“沽酒市脯不食”者,沽,卖也。酒不自作,未必精絜;脯不自作,不知何物之肉,故不食也。酒当言饮,而亦云不食者,因脯而并言之耳。经传之文,此类多矣。《易系辞》云“润之以风雨”,《左传》曰“马牛皆百匹”,《玉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从一而省文也。

“不撤姜食”者,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也。“不多食”者,不可过饱也。自此已上,皆蒙齐文。凡言不食者,皆为不利人,亦齐者,孔子所慎,齐必严敬,若必食之,或致困病,则失严敬心,故不食也。其凡常不必然。

“祭于公,不宿肉”者,谓助祭于君,所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经宿也。

“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者,谓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亵慢鬼神之余也。

“食不语,寝不言”者,直言曰言,荅述曰语。方食不可语,语则口中可憎。寝息宜静,故不言也。

“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者,祭谓祭先。齐,严敬貌。言蔬食也,菜羹也。瓜也,三物虽薄,将食祭先之时,亦必严敬。

从中医来分析,饮食行为是一个综合的反应,不但脾胃在吃食物,心神也在吃食物。这也提醒我们,吃饭时一定要认真吃饭。吃饭时不要玩手机,或看书,或想其他的事情,就是老老实实地吃饭。因为吃饭不但需要脾胃的参与,还需要心神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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