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格物致知的名人故事(到底何为“格物致知”)
五百多年前,在浙江余姚某富家庭院,一位年轻人为了弄明白竹子的内在道理,坐在一片郁郁葱葱、枝叶婆娑的竹林前,全神贯注地凝视着眼前的竹子,没有人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也许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的所为。年轻人就这样绞尽脑汁而苦思冥想,一天、两天……直到第七天,年轻人终于体力不支且头痛难耐而被人搀扶回屋。这位年轻人就是王阳明,他这一怪异之举被载入史册,称“阳明格竹”。
五百多年后,美籍华裔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丁肇中先生在谈到“阳明格竹”时说:“这位先生明明是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是的,王阳明正是在探讨自己,探讨内心的自己;并试图通过探讨内心的自己,达致领悟儒家的“格物致知”。但是,王阳明这次“格竹”是失败的,留下的是一片茫然。
王阳明是中国明朝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军事家,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死后被封“先儒”,奉祀孔庙东庑第58位。王阳明于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贬谪贵州龙场任驿丞。
在龙场的困境里,王阳明仍难以释怀“格竹”经历,并结合多年来自身的遭遇,日夜反省,殚精竭思。某天夜里,他忽然顿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认为圣人之道就是良知,而良知人人都有;判断事情对错是非,标准是良知,而不是外在的事物。王阳明认为“心”才是感应万事万物的根本,并由此提出“心即理”这一代表性思想。这是中国哲学思想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史称“龙场悟道”。
“阳明格竹”、“龙场悟道”,围绕的始终是先秦儒家提出的“格物致知”这一形而上的思想命题。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就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概为“八目”,而“格物致知”是“八目”中之基石,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但《礼记·大学》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并没有就此作出任何释义阐明,而在其它先秦古籍中也没寻迹到使用“格物”或“致知”这两个词汇可供参考,遂使“格物致知”其原本涵义和意义成为研究先秦儒家思想之谜,亦是延续至今的一桩文字公案。
什么是“格物致知”?如何“格物”?怎样“致知”?
先秦时代,“格物致知”这句话也许没有什么特别深奥的含义。最早对此作出解释是东汉人郑玄,他认为:“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深;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像人所好来也。”这里指的是道德伦理层面。
从宋代程朱理学始,“格物致知”便作为儒家认识论的重要命题而引起宋儒乃至后世的广泛讨论,其中最有影响的首推朱熹。朱熹学说在肯定人的道德修养同时,强调了对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学习的扩展,为求自身的善和事物的真相结合。“格物致知”的精义是为了“穷理”,而所穷之理既是道德伦理,又是自然之理。元朝中叶,朱熹的《四书集注》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明清两代的科举应试更是以朱熹学说为准,故朱熹对“格物致知”的释义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后世社会影响最大的观点。
与朱熹学说不同,明人王阳明不主张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方法,主张“心即理”,认为“格物”就是体认本心。从“心即理”的观点出发,王阳明进一步提出了“知行合一”说。所谓知,主要指人的道德理念和思想意念;所谓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而知与行两者的关系,则是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综观儒家思想发展史,自汉以降,关于“格物致知”诠释的争论一直没停歇过。明末刘宗周曾说过:“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明末至今,又历三百多年,新的流派、观点更是层出不鲜,可谓名副其实的百家争鸣。如:
唐·李翱:万物所来感受,内心明知昭然不惑;
北宋·司马光: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
北宋·程颢: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
南宋·陆九渊:修持心性不为物牵,回复天理之知;
清·颜元:亲自实践验证,致使知性通达事理;
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