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的名言(让哲学回归到日常语言:维特根斯坦)
(图片来自古斯塔夫·克里姆特)
NO.6:语言游戏
在《哲学研究》一开始,维特根斯坦就提出了关于语言的性质的两种不同观点。首先,他将奥古斯丁的有关思想看做是传统语言观的代表。这种观点认为,语言是用来表达对象的,因而一个命题或语句的意义乃源于外在于它的实在对象,儿童学习语言的过程就是根据语词与对象之间的关联进行的:
“每个词都有一个意义。这一意义与该词相关联。词所代表的乃是对象。”
维特根斯坦承认,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和他自己关于概念图式对象的前期思想都属于这类实在论。实际上我们关于语言的通常观点也是如此。现在,虽然他并不否认语词具有“实指意义”(die hinweisende Definition),但是认为并非所有被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于是,维特根斯坦提出了另一种语言观:
“这种语言是用来在建筑工人A和他的助手B之间进行交流的语言。A用各种建筑石料盖房子:有石块、石柱、石板、石梁。B必须按照A的需要依次将石料递过去。为此,他们使用一种由`石块'、`石柱'、`石板'、`石梁'这些词组成的语言。A叫出这些词,——— B则把他已经学会的在如此这般的叫唤下应该递送的石料递上———请把这设想为是一种完全的原始语言。”
这种语言观与奥古斯丁式的语言观的区别在于,它不是把语句和语词看做是关于对象的表达,而是看做某种按照一定规则而进行的使用活动。例如,我们学习石块的概念并不是根据对象,而是通过它与石柱、石板、石梁等语词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因此,A指导自己的助手B的方式,并不是告诉B什么是石梁等等,而是交给B一套语言系统和使用规则,通过训练使B学会使用这一系统。如维特根斯坦说,
“在这里,语言的教学不是作出说明,而是进行训练”
儿童学习语言就是这样一个训练过程。由此出发,维特根斯坦将我们的语言即日常语言称为“语言游戏”:
“我也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
这个所谓“语言游戏”,意即我们的语言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一定的场合中使用的活动,语言、规则和使用的活动就是它的基本要素。任何一个语词概念的含义或意义,并不在于它所意指的对象中,而在于它按照一定的规则与其他的语词的组合方式中。换言之,语言在使用中才有意义,语词的意义就是它的用法。
维特根斯坦将语言比作游戏,非常别致而且十分贴切。游戏是一种活动,它的种种要素根据一定的规则而形成丰富多彩的不同组合,从而产生生无穷无尽的魅力。语言也是如此。
前期的维特根斯坦提倡人工语言观,他认为我们的日常语言必须按照一种精确规范的人工语言来规范自己。后来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承认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建立一种普遍的人工语言,日常语言本身就是正确的。
的确,日常语言具有不确定、一词多义和变动不居等特点,然而所有这一切并不是引起语言错误使用的原因。语言的功能主要不在于指称和表述实在的事物,而是一种在使用中逐渐形成的自主系统,它的基本要素———语词、规则和使用活动———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活的语言整体。
据说维特根斯坦是在观看足球赛时萌生了“语言游戏”的观念的。他发现足球的意义就在于球员按照足球比赛规则不停地踢球和传球,由此他想到了意义的使用。我们以纸牌游戏为例。任何一张纸牌,如红桃A,其意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游戏中可以有不同的意义和作用。语词也是一样。
例如,社会上存在着许多生活“小圈子”,不同的圈子都有自己的“行话”,圈外人是听不懂的。例如在bilibili弹幕网时常出现的“2333”就是“大笑”的意思,但它本身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因此,日常语言的使用很难用正确和错误来评价,规范语言的词典不过是日常语言的比较稳定的记录而已。所以,语词就像是一张张不同的纸牌,可以在不同的游戏中按照不同的规则来使用,而它们的意义就存在于不同的使用之中。
那么,我们究竟是先进入游戏然后才知道它的规则,还是先学习规则然后才进入游戏呢?维特根斯坦的回答是:我们在进行语言游戏时并不知道游戏的规则,我们是在“盲目地遵守规则”
的确,儿童刚开始咿呀学语之时,并不是先学会语法,然后才学会使用语言。一个文盲可能一辈子也没有学习过语法,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可以符合语法规则地说话。应该说,维特根斯坦的有关思想对于语言教学亦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对于许多人来说,母语外的第二语言的学习之所以非常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不是在使用中,而是脱离其使用,单纯从语法开始学习语言的。
我们究竟是如何知道或熟悉游戏规则的问题,维特根斯坦认为:
“仅仅一个人只单独一个遵守规则是不可能的。同样,仅仅一个报道只单独一次被报道,仅仅一个命令只单独一次被下达,或被理解也是不可能的。———遵守规则,作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打一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例子,假如我们将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看做是与康德哲学类似的、通过先天的逻辑来说明经验的一种思路的话,可以说他的后期哲学又回到了休谟:语言游戏的规则是通过多次重复而为我们习惯性地掌握的。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具有以下特点:
1.语言游戏是语言“内部”的活动,与“外部”对象无关,它是“自主的”。维特根斯坦从前期的实在论转向了后期的约定论,主张命题或语句的意义既不是来源于外部对象,也不是来源于真值函项关系,而是来源于它们的使用条件。
2.语言游戏是一种生活形式,或生活形式的一部分。因此,日常生活是语言的“老家”。“想像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像一种生活形式”“语言游戏这个词应该显示语言的具体使用是一种生活活动或生活形式的一部分”于是,语言不再是与经验世界相对应的逻辑系统,语言与经验属于同一个日常生活的世界。
3.语言游戏是多种多样的,同一个语词可以出现在不同的语言游戏中,因而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具有不同的含义。不同的语言游戏并没有共同的本质,它们之间只是“家族相似”。
4.语言游戏具有一定的规则,它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使用活动,而这些规则乃是约定俗成的。“命题是什么,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语句的形成规则(例如德语的形成规则),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取决于语言游戏中的记号的使用”
5.语言游戏的规则是易变的。“我们称之为`符号'、`词'、`语句'的东西有无数种不同的用途。而这种多样性并不是什么固定的、一劳永逸地给定了的东西;可以说新的类型的语言,新的语言游戏产生了,而另外一些逐渐变得过时并被遗忘”
维特根斯坦反对传统哲学的本质主义,认为哲学中产生混乱的重要根源就在于人们根深蒂固的本质主义倾向,这种倾向使人们相信,语词的意义可以脱离它的实际使用过程而被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它们的意义就是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正是这种本质主义的倾向造成了哲学上的混乱。
本质主义认为同一类事物之所以成为该类事物,是由于它们具有共同的本质(共相)。定义就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的规定。维特根斯坦则认为事物根本没有共同的本质,只有“家族相似”。所谓“家族相似”不是共同的相似,而是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的不完全相似。例如,一个家族中的成员之间有的眼睛相似,有的脸形相似。因此,维特根斯坦主张一种类似唯名论的立场,认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一般性的名词概念只是为了方便,本质、共相那种形而上学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误把这些东西当做存在,就会染上“哲学病”。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使他对形而上学的批判又拓展了一个新的领域。在《逻辑哲学论》中,他认为哲学家们的错误在于他们迫使语言超越了自己的界限,企图去言说不可言说的东西。而在《哲学研究》中,他则主张哲学家们的错误乃在于他们企图脱离语言的使用活动来单纯地确定语词概念的意义,并且由此而追溯语言背后的实在对象。维特根斯坦把这种错误称之为哲学上的精神病症,并相应地提出了他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明天更)
[1]张志伟.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看哲学话语的困境[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01):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