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动物的区别的名言(人的定义:)
什么是人?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只要能够举出一个对象代入“什么”就能回答这个问题。例如,康德是人,希特勒也是人;你是人,我也是人。
但是,其逆命题并不成立:人是康德,人是希特勒,人是你,人是我?这显然荒谬。
回答“什么是人”,只是“举例说明”,而不是解释,更不是对“人”这个概念的定义。
人是什么?
这才是问题所在。它包含了康德是什么,希特勒是什么,你是什么,我是什么等子问题。
我是什么?——
试着面对镜子,注视自己一分钟,问:我是谁?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在想什么?我为什么会想这些?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我是我吗?……
此时会发现“我是谁”是一个连自己也难以说清楚的问题。如果长时间(超过十分钟)注视追问,有可能让人毛骨悚然,甚至心理崩溃。——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一个令人不敢直视、不敢长期面对的问题,但又是解释人的所作所为的首要问题。
本章将从基本的科学常识出发,力图给出一个符合常识常理,但不一定符合主流的回答
遥望生命的进化宏图,人类的祖先由四十亿年前生命的终极共祖单细胞生物、五亿年前寒武纪的“昆明鱼””、四亿年前泥盆纪的“提塔利克鱼”、三亿年前二叠记的“犬齿兽”、六千至七千万年前的哺乳动物、一千至三千万年前的猿类,直到250万年前的猿人,终于完成由普通生物到猿人的生命进化历程。屌丝逆袭,我们的祖先终于挤身地球众生的上流社会。
人从哪里来?人从古猿进化而来,人由母体孕育而来。
这是生物学的回答,这种回答方式适用于所有动物,所有动物都是从其祖先进化而来,从其母体孕育而来。这种解答方式回答的是躯体从何而来,她无法解释人的精神现象、意识活动。毕竟,人与普通动物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区别。
那么,人与普通动物的根本区别在哪里?人的确切定义是什么?
人与普通动物之间的区别存在着诸多说法,主要有:
(一)人能直立行走,前肢进化成灵巧的双手;其他动物不是。
(二)人会语言交流;其他动物不会。
(三)人具有思维意识,有主观能动性;其他动物不具备。
(四)人会制造工具、使用工具;其他动物不会。
(五)人会劳动——“劳动创造了人本身”(马克思语);其他动物不具备。
(六)人具有社会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语);其他动物不具备。
(七)人最聪明,人的脑容量与体重之比是所有动物中最大。
(八)人会利用火,会生火,吃熟食;其他所有动物怕火。
这里面,哪一种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呢?抑或都不是?
类比地,不妨问一下“人如砂粒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以上八条都适用,只需把其中的“动物”换成“砂粒”即可。还可以继续往下列出一个无限长的清单。
(九)人比砂粒高大。
(十)人会盲人摸象式地看问题;沙粒不会。
(十一)人是有机物;砂粒是无机物。
这里面,哪一条才是人与砂粒的根本区别呢?
当然是(十一):人是有机物;砂粒是无机物。——在最先、最开始的物质分类“有机无机”里,已经将人与砂粒区别开了。
问题在于,为什么有且只有这一条才是根本区别,其它十条为什么不是呢?
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根本区别”。一般来讲,两对象之间的区别有三种情况:量的区别、质的区别和根本区别。
一、量的区别
量的区别是指两对象在同一性质之下存在量的大小程度不同。
量的区别是多与少的差别。上述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都是在同一性质下多与少的差别,大小程度不同而已。因此属于量的区别。具体解释如下:
(一)能直立行走
解释:鸟类也是两腿直立行走;袋鼠直立跳跃行走,前肢灵巧;多种灵长类动物可用后肢直立行走,前肢劳动。也就是说,“直立行走””并非人类独有的生理特征,多种动物都可以直立行走。因此,“能直立行走”只是一种量的区别,直立程度不同而已。
(二)会语言交流
解释:鸟语虫鸣,各有其意;鸟类、鱼类、兽类中很多动物都存在语音交流的现象,只是交流内容的丰富程度不同而己。
(三)有思维意识
解释:豺狼虎豹等都可以集体围猎、群体分工、彼此协调配合。这些都是思维意识的表现,且狡猾狡猾的;其思维能力并不比三岁小孩儿差。许多动物都有思维意识,只不过,思维水平高低不同,意识的丰富程度不同而已。
(四)会制造和使用工具
解释:猕猴用石块砸坚果,猩猩用加工过的树枝挖石缝里的蚂蚁吃。,这些都属于制造和使用工具,只是水平高低不同而已。
(五)会劳动
解释:每一种动物都要觅食,没有不劳而食的动物;比起勤劳的蜜蜂、忙碌的蚂蚁、巧布罗网的蜘蛛,人并不是最勤劳的动物。
(六)具有社会性
解释:狼群、雁阵、蚁队,群聚性动物都具有组织性、社会性;人类并不是内部关系最融洽的群体,相反,却是同类相残最严重的群体。
(七)大脑聪明
解释:聪明或愚钝只是智力水平的高低程度不同,呆头呆脑的人还不及狼的智力。动物都有大脑和体重,“脑容量与体重之比”只存在大小之别,纯属量的区别。
(九)体积大小
解释:人和沙粒都有体积,大小不同而已。
总之,以上所列属性并非人所独有,在动物世界里都可以找到同性质下的属性;只是同一性质之下量的大小程度不同而已,都仅仅是量的差别。
二、质的区别
质的区别是指两对象具有不同的性质,是“是与不是”的定性判断。
上述的(八)、(十)、(十一)都是“是与不是”的定性,都属于性质不同的“质的区别”。
三、根本区别
根本区别是指从根本上把俩对象区别开来的性质。
从物质分类上讲,俩对象分属的最大类别之间的区别就是俩对象之间的根本区别。根本区别是质的区别的特殊情况,重点在“根”上。
个人认为,在现有的主要观点中最靠谱的答案就是上述的(八):利用火。
理由有四:
其一,唯一性
有且只有人的祖先“类人猿”因某种生存原因而逐渐接近火,进而利用火,进而能取火(摩擦取火、钻木取火等)。这是其他所有动物(包括树栖古猿)都不会的技能。因此,“利用火”具有唯一性。
同时,这是“会与不会”利用火的事实陈述,属于“是与不是”的定性判断。因此,属于质的区别之一。
其二,外在性
逻辑学上著名的“哥德尔第二不完全性定律”讲:如果系统S含有初等数论,当S无矛盾性时,其无矛盾性不可能在S内证明。
对人类进化史而言,如果某一阶段的演化系统,没有系统之外的外因,那么,这个系统只能依靠现有初始条件,按照内在的必然性,而线性地向前发展。只有在外因的作用下,打破这种内在的必然性,才能使系统产生变化,而不仅仅是发展。
这就是说,“发展”是由内因驱动的、连续的、一致的、必然的,而“变化”是由外因引起的、非连续的、不一致的、偶然的。
当我们追溯导致人类诞生的原因的原因的原因时,在系统之内,前为因后为果,前后相继,前后是相互联系的一个运动整体。其中的因果关系完全是从人的观察角度,按照时间的前后顺序,人为地划分出来的;从而是相对(相对后,前为因;相对前,后为果)而言的、分析的,都属于一个连续运动过程中的一环,都是运动发展的原因,以及原因的原因的原因……
只有追索到系统之外,找到系统之外的、导致系统“产生变化”的那个原因,那种外因才是非人为的、客观的原因,才是真正的原因。
举例来讲,如果没有东非大裂谷的地质变迁,人类的祖先还是跟西部非洲的“俵亲”长臂猿、褐猿、黑猿和大猿们一样,过着安稳的树栖生活直到今天;就不会因为该地质变迁导致东非原始森林毁灭,形成东非大草原,最终迫使人类祖先由四肢爬行的猿脱变成直立行走的早期类人猿。其中,“东非大裂谷的形成”是地质事件,属于地质演化系统;“直立行走”是人类进化事件,属于人类演化系统。前者是进化的外因,后者是进化的结果
同理,“利用火”跟“东非大裂谷”一样都属于人类进化史的外部原因,在逻辑上处于系统S之外。
在系统S之内,脑容量是关键。脑容量在极短的进化时段内快速增加,这是关键的进化结果;正是这个结果派生出比其他动物制造和使用工具更先进、语言更丰富、思维更发达、社会化更复杂等等。这些都是系统S之内的前后相继的线性发展的必然结果,属于被解释的现象而不是原因,是在后的而不是在先的。
因此,“利用火”具有处于人类演化系统之外的外在性。
其三,决定性
依据古人类学家的考证,1000至3000万年前的古猿类,还是在非洲原始森林里的树栖四肢爬行动物。经过东非大裂谷的隔离,以及森林大火,导致东非部分的原始森林退化成草原。这使失去森林的古猿很难觅食到水果,成为草原动物。在食物严重匮乏的情况下,以林果为主食的古猿被迫更多的改吃肉食,甚至在一定的时段内以肉食为主食,并在这期间“利用火”将生肉烤成熟肉,进而会取火,使吃孰食成为常态。这种饮食习惯的革命性变化,必然会对其生理产生巨大影响,很可能产生基因级别的突变,如脱毛、脑容量爆增等。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
“利用火”导致吃熟食成为常态,肯定会对古猿的生理产生影响。但是,能否导致脱毛和脑容量暴增,这缺乏科学依据,这需要生物科学来回答,我们这里只能说“利用火”对人的进化具有决定性作用,但不能讲一定如此,不是充足理由。
其四,“脑容量暴增”是系统内最有解释力度的原因
“脑容量暴增”是进化史的一个事实:南方古猿脑容量约400毫升,能人脑容量约700毫升,直立人约1000毫升,智人有1300毫升,晚期智人即新人约1400至1500毫升。由南方古猿到新人,期间时间跨度约200万年,这在40亿年的生命进化史上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在这一瞬间里,人类的“俵亲”褐猿和黑猿的脑容量至今仍然保持在约400毫升,大猿至今仍然保持在约500毫升。相比而言,由南方古猿到新人脑容量增加了3至4倍,这是名副其实的“暴增”。
由“脑容量爆增”衍生出更敏捷的思维、更丰富的语言、更精致的工具、更复杂的社会化,直到成为地球的霸主,这一切都是系统之内线性发展的必然。由“脑容量暴增”可以解释这一切派生出来的现象。换言之,脑容量大是系统之内最顶端的原因,或者说,智力发达是系统内最顶端的原因。
综合以上四点,可以看到,脑容量大(智力发达)是系统之内最有解释力度的因素,处在系统之内“人类诞生的原因的原因的原因”的顶端。“利用火”是系统之外,对系统最有影响力的因素。“吃熟食”是介于“利用火”与“脑容量暴增”之间的一个因素,是“利用火”的必然结果,但不一定是“脑容量暴增”的必要条件。这一环节缺乏科学根据,只是一个猜想。“体毛脱落”是人与其他动物(尤其是猿类)在外形上最明显的区别,但不具备对后续现象的解释力度。
如果按照现有的科学资料给“人”下一个定义,那就是:
人是利用火,吃熟食导致脑容量爆增的脱毛猿。
若再保守一点,可以将定义中的“导致”去掉,就更加严格一些,缺点是丧失前后的逻辑关联。因此本人不主张去掉“导致”二字。既便将来随着科学发展,证明这是错误的,无非是说:“人是因为a,导致基因突变,使脑容量出现暴增的脱毛猿”,无非是将“利用火,吃熟食”改换成科学证明的a而已。
这个定义真正要表明的,不在于它“是什么”,而是在于它表明“不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个定义的作用就是把上述所罗列的七条(如直立行走、有思维意识、会使用工具等等)排除掉,更把上帝造人、投胎转世之类的迷信邪说排除掉,这才是其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