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法律名言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经典语录
1 战争以胜利为目的,胜利以征服为目的,征服以保存自身为目的。
2 专制政体由一个人独立执政,但依据是此人自身的意志和变化多端的情绪,至于法律和规则,都是不存在的。
3 可人民知道该怎样处理事物,该怎样挑选地点、机会、时间,并进行利用吗?他们并不知道。
4 大多数公民的能力足以参选,但不足以被选中,而人民的能力足以听取相关管理事物的报告,但不适合亲自参与管理。
5 推动人民行动的不是预谋,而是愤慨。
6 目的是预防那些秘密的罪行,而非制止那些公开的罪行。
7 处在服从地位的人民,全都成了发布命令的人民的私人奴隶。
8 自我感觉太好,看不起别人,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一定是懒散、愚蠢、沉迷于享乐的人。他们情绪多变,行事愚蠢。
9 专制政体的性质是由一个人管理一个国家,他想怎么管理就怎么管理。
10 雅典人极难被唤醒。
11 在专制政体中,君主的权利全都转移到了他的委托者手中。一定要用恐惧杀死所有勇气和野心,因为其中的自命不凡者可能会造反。
12 专制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
13 荣誉渗透了该政体的各类观念与思维方式,连原则都受其指引。
14 为君主作战是荣誉对贵族的最高要求。
15 君主政体的教育以提高心智为目标,专制政体的教育以降低心智为目标。所有后者的性质一定带有奴役的性质。
16 绝对服从在表明服从者愚蠢的同时,也表明了发布命令者的愚蠢,因为其只要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用不着思考、质疑,推导。
17 要培养出奴隶,就要先培养卑劣的臣民。
18 父亲的教育和老师的教育,全都被社会教育否定了。
19 一名刚直的立法者,能培养出一个视刚直为理所应当的民族。
20 很野蛮民族的往来,腐坏了本民族的风俗习惯。
21 专制国家不存在宽容,因为国家根本不存在荣誉,君主没有伟大的品质,其国家也不可能有。
22 专制政体以恐惧为原则,该原则的目的在于稳定。
23 宫廷是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虚伪、狠毒、狡诈在黑暗掩饰下悄悄作乱。
24 专制政体中的权利完全掌控在受委托的权利行使者手中。
25 共和政体中人便是一切,因此人人平等;专制政体中人毫无价值,因此人人平等。
26 专制政体应该有更残酷的刑法,因为政体中的人民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对生活的热忱比不上对死亡的恐惧。
27 真正的平等精神不是所有人都是发布命令者或接受命令者,而是服从、领导与自己平等的人。
28 神明并不会马上惩处这些罪行和不公。
29 相较于完全遵从命令行事的人,我更欣赏以谦恭的态度发布命令的人。相较于盲目遵从命令的人,我更喜欢遵从命令时不对其他人造成损伤的人。相较于舍弃自身财富的人,我更喜欢拒不接纳任何非法盈利的人。相较于完全不做承诺的人,我更喜欢对任何人都遵守承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