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治国名言(管仲经典语录)
管仲经典语录
16.俭则伤事,侈则伤货。
17.志毋虚邪,行必正直。
18.治国常富,而乱国必贫。
春秋・管仲《管子・治国》。治国:治理得好的国家。乱国:不太平的国家。这两句大意是:治理得好的国家常常是富裕的,而不太平的国家一定是贫穷的。国家大治,百姓安心生产,民富国亦富;国家动乱,田园荒芜,国库耗散,民穷国亦穷。这两句用于表示要使国家富裕,必须使国家稳定而有秩序。
《管子・治国》
19.誉不直出,而患不独生。
春秋・管仲《管子・禁藏》。虚出:凭空得到。独生:无故产生。这两句天意是:荣誉不会凭空得到,祸患也不会无故产生。声誉的获得,必须有善行而且为大家所承认,所以说“誉不虚出”;而祸患的发生,可能是自已作恶的结果,即所谓“恶有恶报”,也可能出于疏忽大意,未能“防患于未然”。可见“誉”p“患”的产生,都是事出有因的。这两句可提示人们多行善,戒作恶;勤于事功,慎于防患。
《管子・禁藏》
20.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春秋・管仲《管子・治国》。这两句大意是:凡是治理得比较好的国家,都遵循了同一原则,那就是必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来。只有广大人民都富足了,国家才能繁荣昌盛,这是被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了的道理。因此,这条两千多年前提出的论断,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可供论述党的富民政策时引用。
《管子・治国》
21.伐矜好专,举事之祸也。
春秋・管仲《管子・形势》。伐矜(jīn今):自大自夸。举事:办事.这两句大意是:自大自夸,喜欢独断专行。是办事情的祸根。骄傲自满的人,只相信自已正确,听不进别人的意见,遇事往往独断专行,盲目蛮干,这就必然带来挫折和失败,因此管子称“伐矜好专”为“举事之祸”,这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先例。~的古训,可以给我们鼓响警钟,引为鉴戒。
《管子・形势》
22.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
春秋・管仲《管子・立政》。这两句大意是:在执法时心慈手软,或偏私袒护不敢处理自己的近亲好友,或畏惧权势不敢惩罚达官权贵,这种人不能作三军统帅。作为统领军队的将领,必须做到执法如一,才能获得部下的拥护;得到部下的拥护,才能使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凡是统兵的将领,必须作到信赏必罚,尤其是亲朋好友、达官贵人触犯了刑律,肯不肯、敢不敢依法行事,是能否执法如一的试金石。可见以“罚避亲贵”与否作为择将主兵的条件之一,是十分恰当的。
《管子・立政》
23.骄倨傲暴之人不可与交。
春秋・管仲《管子・白心》。本句大意是:骄纵、傲慢、急躁、暴戾的人,不可与他交朋友。骄傲自大,暴戾自负的人,听不进意见,容不得他人,和他交往必然没有好结果,选择朋友时不可不慎。
《管子・白心》
24.圣人畏微,而愚者畏明。
25.进退无仪,则政令不行。
26.善用兵着无沟垒而有耳目。
春秋・管仲《管子・制分》。淘垒:指用于抵御敌人进攻的战壕和堡垒。这两句大意是:善于指挥作战的将领,宁可没有坚固的工事,也必须有了解敌情的谍报人员。《史记・李将军列传》载:“舍止,人人自便,不击刁斗以自卫,……然亦远斥侯,未尝遇害。”可见古来善战者,宁可取消防御工事的修筑,也必须要有部队的耳目――债察兵。当然,有条件时,二者应都有才好。可以此说明作战中侦察人员的重要性。
《管子・制分》
27.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
春秋・管仲《管子・正世》。这两句大意:国家得利最大莫过于社会大治,祸害最大莫过于社会动乱。国家大治,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生产发展,经济持续繁荣,这是国家所得到的最大的利。而国家动乱,人心惶惶,人民不能从事生产,经济衰败,这是国家最大的祸害。所以治国者应千方百计维护大治的局面。这两句用于明示要制治防乱,以维护国家最大的利益。
《管子・正世》
28.言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
春秋・管仲《管子・心术上》。过:超过。延:谋求。这两句大意是:言语不得超过所述事物的实际,也不得以实际去谋求过分的名声。言谈要实事求是,所谈之言,所求之名,要与所论事物的实际相符。夸夸其谈,言过其实,妄得虚名,最终都会自食其恶果。这两句可用于强调言谈要实事求是,名实要相符。
《管子・心术上》
29.金与粟争贵,乡与朝争治。
春秋・管仲《管子・权修》。金:货币。粟:粮食。争贵:争比贵重。乡:地方。朝:朝廷,即中央。争冶:争夺治理权限。这两句大意是:货币与粮食互争贵重,地方与中央互争治理权限。市场商业发达了,货币的地位就重要,即所谓“金贵”;自然经济发达了,粮食的地位就重要,即所谓“粟贵”。地方作用大了.中央的作用就受影响;中央的权限大了,地方的权限就受限制。作者认为应当限制商业,不应使市场店铺成行,使农民弃农经商;认为朝廷应分权与乡,藏富于民。管仲这种强本抑末,把农业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是可取的。但把发展自然经济与发展商业对立起来.只强调地方分冶的思想,从今天的角度看来是有片面性的。此名句启示我们要注意及时调整经济政策,发挥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与繁荣。
《管子・权修》
30.多言而不当,不如其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