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 慎思笃行 开封检察人杨森:博学而慎思
开封检察人杨森:博学而慎思 笃行而不倦
杨森,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特点:慎独、求是、进取、担当。获评感言:“以法为志,迎难而上,做有温度、有情怀的法律人。”
1984年出生的杨森今年38岁,在本次评定的第五批河南省检察业务专家里,他是最年轻的几位之一。自2012年参加工作起,他一直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至今刚满十年,翻开他这十年的履历,却堪称浓墨重彩、缀玉联珠。
严谨担当能啃硬骨头
2021年6月,省院将立案侦查的郭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一案交由开封市院办理。当时正值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阶段和最高检“百日攻坚行动”的关键时期,此案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要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纸面服刑”问题。把案件办好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检察机关助力教育整顿、强化政治担当的体现。为保证案件的成功办理,开封市院任命副检察长曹阳为专案组组长,并抽调精兵强将20余人参与办案工作,作为业务骨干的杨森亦在专案组之列。
通过对郭某某多次讯问,杨森发现郭某某为人圆滑,城府较深,表面看似配合,但内心却十分顽固,仅靠政策教育促使其坦白的可能性很小,只能想方设法通过其他渠道进行筛查。为了确保案件如期办理,杨森和专案组同志们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连轴转工作长达半年,对郭某某任职期间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海量签批材料进行梳理分析;克服疫情影响赴多地调取证据材料,对其他办案组调取的笔录等材料进行筛查。
通过反复对比,办案团队发现,郭某某任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期间,有几名罪犯明显违反就近异地关押的规定在本地监狱服刑,应系郭某某徇情批准,为认定郭某某滥用职权罪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突破关键证人薛某某,杨森和同事们一同对其话单、户籍信息、人行征信等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从海量大数据中抽丝剥茧找到线索,为突破关键证人、认定郭某某徇情情节提供了有利支撑。
2022年12月23日,郭某某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9年,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了中央督导组和省院的充分肯定。
敏而善思实干精业务
杨森自我评价是一个很“静”的人,能沉下心思考,也对未知永远葆有好奇。从检十年来,他从意气风发走到两鬓微白,却从未失去过少年人的勇于进取、不懈求知。
2019年,杨森办理的“对开封市看守所提审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督案”解决了多年来提审流程存在中的顽疾,树立了派驻检察人员权威,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全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检察建议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执检部门十佳检察建议案件”。2021年5月,杨森着手组织对市看守所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回检察工作,在巡回检察期间,巡查组带着线索深入挖掘问题,在犯罪嫌疑人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掩饰下,寻找到监狱提审系统中存在的漏洞,进而揪出其渎职、串供的一系列犯罪事实予以立案查处。该案件系河南省首例在看守所巡回检察期间查办的渎职案件。
案件办结后,杨森的思考却并未停歇。他喜欢将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思考予以总结,落于笔端,一旦某项课题引起了他的兴趣,他便会孜孜不倦地研究创作。
2018年以来,杨森的调研创作进入“井喷期”,2018年12月,他撰写的《刑事执行领域重大检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探索》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首届理论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019年9月,他撰写的《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监督的实证研究》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2019年第一期发表,另有多篇文章在最高检编发的出版物中发表。
由于理论功底扎实,2020年,杨森被选入“全省检察机关理论调研人才库”。
以法为志将上下求索
在杨森办理的诸多案例中,他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法官渎职案件——这是他为数不多办理失败的案件之一。
2019年9月,杨森接到了一起渎职案件线索。最初他认为这起案件应该认定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名,但因案件涉及民事行政领域多个复杂的专业问题,始终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进行起诉。为了弄清相关法律问题,杨森多次向民事行政部门的同事请教,并与河南大学法学院多位教授共同探讨,但仍无法形成结论,最终以无罪结案。案件办结后,杨森深刻意识到,虽然自己对刑事执行检察领域涉猎较多,但法学浩如烟海、博大精深,要想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为学如登万仞山,欲临胜景莫畏难”,学之愈深,则知之愈明、行之愈笃。为了弥补这次遗憾,杨森利用业余时间对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学习和研究,最终形成一万两千余字的调研论文《法官渎职犯罪侦查及法律监督问题研究》,该作品获河南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全省第一名),并在2019年河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年会优秀论文集发表。
在对杨森进行采访的结尾,笔者询问他,这次获得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的荣誉,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首先肯定是对我工作的一个极大认同和鼓励吧。”杨森短暂地停顿了一下,思索后说道:“这对我来说更像一个里程碑,我走过它,但它始终在我的来路上,不断督促我前行。也让我时时自省,要永葆学法的初心,永远不要失去对每一个案件的新鲜感和对未知的求索欲。”(图文:刘红梅)
查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