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验检疫局局长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蛇口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蛇口局
1、台面:实芯理化板台面,具有良好的耐腐蚀,耐高温等性能。
2、柜体:上等冷轧钢板,经酸性磷化处理,表面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防腐性能良好。
3、背板:上等冷轧钢板,下部为活动式,方便维修。
4、风机:PP管道式防爆风机,排风量:1800-3000 平方米每小时,噪音小于等于60db,通风柜面风速0.3-0.5m/s。
5、日光灯:采用品牌220v40w 日光灯,隐藏于面板下,不与通风柜内气流接触。
6、视窗:5mm 厚安全防爆玻璃,门可停留在任意位置,并有防落装置。同时在视窗于工作台的垂直闭合处,设计留有防止气体外泄的气流栅,用以防止因温差而引起的对流气体外溢,保证当视窗关闭而风机仍在工作时,柜内不会产生负压。
7、控制系统:触摸式按钮控制,根据不同实验的要求控制风量,并配有延时系统。
8、视窗拉手: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烤漆钢制拉手。
9、排气管道:上等PVC 材质。
一、针焰试验仪
针焰试验仪是IEC60695-11-5:2004、GB4706.1-2005、IEC60335-1、GB5169.5-2008等标准规定的模拟试验项目。
针焰试验是用规定尺寸(Φ0.9mm)的针状燃烧器,通以特定燃气(丁烷或丙烷 ),以45角定时定向施燃试品。视试品及引燃铺垫层是否引燃及持燃时间和燃烧长度来评定设备内部因故障条件造成的小火焰的着火危险性。
针焰试验仪适用于照明、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辅件等电工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组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技术参数:
针状燃烧器:
不锈钢,内孔 Φ 0.5mm ± 0.1mm ,外径 ≤Φ 0.9mm ,长 ≥ 35mm
燃烧器角度:
可垂直 ( 调节和测量火焰高度时 ) 和倾斜 45°( 试验时 )
引燃铺垫层
厚10mm 白松木板,覆 12g /m 2 ~ 30g /m 2标准绢纸,离火焰施加处下 200mm ± 5mm
施燃气体
,也可使用丙烷气
燃气焰温梯度
测温时间
23.5s±1.0s(0.01s ~ 99.99s可设置)
火焰高度
12mm ± 1mm ( 可调节 )
施燃时间
5s,10s,20s,30s,60s,(0.01s ~99.99s 数显可预置 )
持燃时间
0.01s ~ 99.99s( 数显,可手动暂停保持数显 )
试验空间
≥ 0.5m 3 ,背景黑色
温度传感器
K 型Φ 0.5mm 绝缘式铠装电偶,铠装套耐热
试验电源
220V 0.5kVA
二、灼热丝试验仪
灼热丝试验仪IEC60695-2-10 :2000 ~ IEC60695-2-13 :2000 《灼热丝 / 专线,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装置和通用试验程序》和 UL 746A 、 IEC829 VDE0471 等标准规定使用无火焰起燃源程序仿真试验项目。灼热丝试验仪将规定材质 Ni80/Cr20) 和形状的电热丝用大电流加热至试验温度 ( 550 ℃~ 960 ℃ )1min 后,以规定压力 (1.0N) 垂直灼烫试品 30s ,视试品和铺垫物是否起燃或持燃时间来测定电工电子设备成品的着火危险性;测定固体绝缘材料及其它固体可燃材料的起燃性、起燃温度 (GWIT) 、可燃性和可燃性指数 (GWFI) 。
灼热丝试验仪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技术参数:
灼热丝
4mm ± 0.04mm Ni/Cr(80/120) 特制标准环形,卧式静置
热电偶
0.5mm K 型,进口绝缘式耐高温铠装热电偶,铠装套耐热 1100 ℃ ( 优于标准 1050 ℃ )
灼热丝通电加热温度
500 ℃~ 960 ℃ ( 数显可预置 ) ,温度波动 < 3 ℃
试品对灼热丝试验压力
1.0N±0.1N( 可调节 )( 优于标准 1.0N±0.2N)
大烫入深度
7mm ± 0.5mm ( 可调节 )
试品移动速度
10mm /s ~ 25mm /s
试验时间
30s±0.1s(0.01s ~ 99.99s 数显可预置 )
引燃铺垫板厚
厚 10mm 白松木板覆 12g /m 2 ~ 30g /m 2 标准绢纸,离灼热丝下 200mm ± 5mm
试验区容积
≥ 0.5m 3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 ≤ 20Lx ;
电源功率
1kVA 220V 50-
三、漏电起痕试验仪
AN-6130A/B 漏电起痕试验仪:依据IEC60112 -2003、 UL746A、 ASTMD3638-92 、 DIN53480等标准规定的仿真试验项目。漏电起痕试验仪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电气连接件、辅件行业。
性能参数:
控制方式
仪表控制
显示方式
数值显示
试液电阻
A 液 0.1%NH4Cl,3.95±0.05Ωm, B 液 1.98±0.05Ωm;
液滴体积
20 滴 0.380g ~ 0.480g , 50 滴 0.997g ~ 1.147g ( 可微调节 );
液滴高度
35mm ± 5mm ( 可调节 );
液滴时间
30s±0.1s( 优于标准 )( 数显,可预置调节 ) , 50 滴时间 24.5min±2min;
液滴滴数
1 ~ 9999( 数显,可预置 );
试验风速
0.2m /s( 新标准 );
试验电压
100V ~ 600V(25V 分度,可调节 ); (100V ~ 1000V(25V 分度,可调节 )定制)
电极材料
试验电极 - 铂金,电极接杆 – 紫铜或黄铜
电极尺寸
( 2mm ± 0.1mm )×( 5mm ± 0.1mm )×( 40mm ± 5mm ) ,30°±2°
电极距离
4.0mm ± 0.01mm ,夹角 60°±5°;
电极压力
1.00N±0.001N;
起痕判断
0.50A ±10% , 2.00s±10% ;
试验电源
220V 600VA 50-60Hz 。
四、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
水平垂直燃烧性试验是适用于IEC60950:1999,UL 94 、IEC 707 、ISO1210:1992 等标准规定的模拟安全试验项目。
水平垂直试验仪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气源 ( 甲烷或天然气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能对总质量超过和不超过 18kg 的移动式设备防火防护外壳;驻立式设备的防火防护外壳;安置于防火外壳内的材料; V-0 、 V-1 、 V-2 、 HB 、 5V 、 HF-1 、 HF-2 、 HBF 级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性能参数:
灯具
本生灯灯管直径 9.5mm ± 0.5mm 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长度约 100mm
本生灯具管口形状
圆形灯口和不锈钢鱼尾状灯口
灯具试验倾角
可快速定位,大行程约 150mm
施燃气体
37MJ/m 3 ±1MJ/m 3 天然气
施燃和移开时间
1s ~ 999.9s( 数显可预置 )
持燃时间
1s ~ 999.9s( 数显不可预置 )
重复施燃次数
1 ~ 9999
电源功率
0.5kVA 220V 50-6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