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行为规范准则(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2023-08-06 08:50   geyange.com

部队行为规范准则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知及公告。

第二条 工作规范:

1、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 职员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和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布意见、消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4、 不得违背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5、 不得泄露业务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 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接待来宾参观。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7、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8、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不得损毁、拷贝、转移公司商业、技术资料。

9、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机房、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0、 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11、 员工在工作开始前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应全神贯注;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报纸、抽烟,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险。

12、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办公区或宿舍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聚众赌博、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3、 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的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第三条 行为准则:

1、 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 坚守工作岗位,工作需要外出或因其它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主管领导请准后,在前台填写外出记录方可离开。

3、 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区的环境卫生,办公用品、设备、器件等摆放整齐。

4、 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不得随意在前台接听、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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