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的名言
【一、基本概念】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跨越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二、基本属性】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三、辩证关系】
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二,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总的量变中有部分(阶段或局部)质变,质变中也有量变(旧质的量收缩和新质的量扩张);
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量变引起质变,新质又开辟新量变道路,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规律。
【四、原理意义】
事物发展质量互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 认识和处理问题上坚持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统一,把握适度原则,既要“注意分寸”,又要“掌握火候”;
第二,正确处理量变和质变的关系,重视积累反对急躁冒进和急于求成式的“激变论”,又要反对畏首畏尾坐失良机和保守落后裹足不前的“庸俗进化论”。
第三,坚持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间断性相统一,反对形而上学只单纯承认事物飞跃式间断性或渐进式连续性的观点;
(2)现实意义:
第一,定性和定量分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仍将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准确把握这个定性分析,又要注重量的积累。在现代化建设中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质量关系,一步一个台阶,为实行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二,在实际工作中注重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掌握适度原则。每个人都要把远大的理想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学习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切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易小做起。“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修身》)“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