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逻辑错误的句子(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误)

2023-03-09 04:09   geyange.com

有逻辑错误的句子

逻辑谬误是论证中不符合逻辑的推断,它能使一个观点变得站不住脚。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对话中(特别是吵架时),逻辑谬误比比皆是,但处于其中的我们,往往忽视了这一点。

下面,将介绍一些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误,并分别给出了定义、示例并指出谬误所在。

1

诉诸权威谬误

定义:企图举出某个人物的大名,或者诉诸某一号称权威但却难说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就期望能够驳倒对方。

示例:“崔永元都说转基因食品不能吃,那转基因食品肯定有问题。”

谬误点:虽说崔永元在主持界是个权威人士,却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认为他在食品领域的见解也很正确。

除非他是个食品学领域专家,否则他的观点证明力不会高于一个普通人。

2

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 谬误

定义:“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谬误类似“诉诸权威”,都是将人们的注意引向人身而非论证或者论据。

这两类谬误的结论通常都是“不应相信某某人的看法”之类,而不能相信的原因则要么是因为某某是一个坏蛋(人身攻击)或者伪君子(你也一样)。

涉嫌人身攻击的论证,针对的乃是对手本人而非对手的论证。

示例:“李银河出版了若干社会学专著。但李银河是个丑陋的中年大妈,因此她的观点不值得相信。”

这里对李银河的刻薄人身攻击,与她的论证是否有力毫无关系,因此,依此为论据乃是逻辑谬误。

日常中经常出现:他人品那么差,说的话肯定都是错的。

“你也一样”谬误是指责对手实际上也做了他自己所反对的事情,因此他的论证不听也罢。

试举一例:假定父母对你讲了很多不能吸烟的道理,列举了很多非常好的理由,例如有损健康、浪费金钱等等。

而你则回答说:“你说的我不接受,因为你在我这个年龄也抽烟。你也是这样!”

但是,即使父母在过去也做过他们现在反对的事情,这一事实也无损于他们的论据(吸烟有害健康而且费钱),因此,你的回答存在逻辑谬误。

3

稻草人谬误

定义:“稻草人”谬误是把对方的观点变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后将其驳倒。

例如有些父母对子女说,希望自己老了能够和子女住在一起,而子女希望保持一定的空间,则希望父母住在附近,而不是一起居住。

于是父母就说,你是不是不想养我了,你这个不孝子,我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你还有没有人性?

这就是强行混淆和扭曲了本来的观点,把不住在一起和不赡养父母强行等同,然后进行驳斥,自己歪曲出一个不存在的“稻草人”作为靶子进行攻击。

4

诉诸怜悯谬误

定义: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而接受自己的结论。

例如很多盗窃犯或杀人犯,在案发后的庭审中,他们的律师常常以犯人成长经历凄惨或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十分可怜(如说自己母亲年老体弱、妻子多病)等等。

想以此来博得别人的怜悯和同情,企图用情绪干扰法官来做出理性的决定。

但实际上,如何判刑是与罪犯的悲惨经历是无关的,日常生活中也往往有很多人在社会事件中通过卖惨来获取舆论的支持,实际上都是试图将人们引入逻辑谬误。

5

以偏概全谬误

定义:依据不充分的例证(通常不具代表性或者过于琐碎)得出普遍的结论。

示例:“我和我室友都觉得天秤座男生都是渣男”

谬误点:本例的依据仅为两个人的感受,是不足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的。

网上经常存在的地域歧视,就经常以某地犯罪人员报道多为由,进行论证,实际上犯罪人数占该地域人口比例极低,可以忽略不计,地域歧视缺乏逻辑论证基础。

6

诉诸公众谬误

定义:“诉诸公众”谬误有若干形式,但共同之处是利用期望受到欢迎以及符合主流的这种大多数人的心理,从而赢得受众的支持。

示例:“同性婚姻很不道德。80%的美国人都这样认为!”

虽然在决定需要对什么问题立法方面,大多数美国人的意见是有关系的,但是他们的意见却无疑不能决定某事是否符合道义。

曾几何时,相当数量的美国人都赞成种族隔离,但是这些人的意见却不能成为种族隔离符合道义的论据。

这样的论证,是在诉诸我们期望与其他人协调一致的心理,从而认可其结论。

所以“群众的眼睛总是雪亮的”这句话在逻辑上并不对,谨记:流行的观点并非总是正确!

7

推不出谬误

定义:给出的论据的确能够支撑某种结论,然而却不是想要论证的结论。

示例:“惩罚的严厉程度应当与违法的严重程度相吻合。现在对酒后驾车的惩罚不过只是罚款或拘禁。但酒后驾车实际上后果可以特别严重,会导致无辜行人丧命。因此酒后驾车应当适用死刑。”

这里的论据实际上可以支撑若干结论,例如“对酒后驾车应当严惩”等等,但是就本例而言,却不能支持适用死刑的正当性。

“推不出谬误往往发生在结论过于宽泛或者过于绝对之时,因此,如果所提主张较大,则应特别小心仔细。

8

事后归因谬误

定义:认为甲事件之后发生了乙事件,因此甲事件导致了乙事件。

当然,有时的确是前一事件导致了后一事件,但是有时候,在时间上似乎相互关联的两件事,实质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相互关联并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

示例:“琼斯总统提高了税收,之后暴力犯罪上升。因此,琼斯总统对犯罪上升负有责任。”

谬误点:税收增加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犯罪上升的一个因素,但本例并未揭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要避免“事后归因”,本例的论证就需要给出一定的解释,阐明税收增加如何最终就会引起犯罪上升。

家长往往喜欢对孩子的行为进行事后归因。

比如孩子玩一段时间手机游戏后,身体不舒服或感冒,家长往往会说,你就是天天打游戏,身体越来越差了吧,实则只是天气变化或病毒传播导致。

9

道德滑坡谬误

定义: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后果,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却并无充分证据支撑该推论。这样的推论断定,如果再往前一步踏上“滑坡”,就必定会一路滑跌到沟底,亦即假定我们不可能中途停住。

滑坡谬误的典型形式为“如果发生A,接着就会发生B,接着就会发生C,接着就会发生D,……,接着就会发生Z”,而后通常会明示或暗示地推论“Z不应该发生,因此我们不应允许A发生”。

示例:某没素质市民一边随手丢垃圾,一边对环卫工说“如果我们都不随手丢垃圾的话,那么路面就会很干净,如果路面很干净,那么马路就不用打扫了,如果马路不用扫了的话,那么你们环卫工都会失业,所以我随手丢垃圾这是对你们好”

谬误点: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丢在路上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少,但环卫工的需求一直都没有下降,因此该市民的论点根本不成立。

更何况除了生活垃圾,马路还有落叶、灰尘等需要打扫,即使以后都不用人工打扫,环卫工也可以培训成为清洁器械的操作者,所以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滑坡谬误。

在滑坡谬误中,有些因果关系只是可能、而非必然,有些因果关系相当微弱,有些因果关系甚至是未知或缺乏证据的。

10

类比失当谬误

定义:很多论证需要类比两种或更多事物、观点或情形。如果所比较的两件事物就所讨论的问题而言实际上并非真正类似,这种类比就不恰当,基于其上的论证也就存在“类比失当”的逻辑谬误。

示例:“枪支和菜刀一样,都是可以杀人的工具,但是限制购买菜刀是很荒唐的,因此限制购买枪支也同样荒唐。”

的确,枪支和菜刀都有一些共同特性,但是这些特性在决定是否需要限制购买枪支时并非属于要害问题。

实际上,限制枪支是因为枪支很容易用于远距离大规模杀人。这一特性菜刀则没有,因此,这样的类比是不恰当的,而据此给出的论证也同样不恰当。

其实只要动动脑筋,就可以在世间几乎任何两个事物之间进行某种类比。比如“我的妈妈就像广州的梅雨天气,都让人郁闷。”

因此,单凭类比了两个事物这一点,其本身证明不了多少问题。

11

诉诸无知谬误

定义:这一谬误基本上等于说:“因为目前尚无这一问题的结论性证据,所以应该接受我的结论。”

示例:“多年来,人们一直试图证明上帝并不存在,但迄今尚无人能够证明。因此,上帝确实存在。”

谬误点:明明是证据不足而又依据证据不足得出了某种结论。

诉诸无知谬误在一些网络论坛上普遍存在,时不时会看见有人发帖说,到现在还没有能证明龙和鬼怪不存在,所以它们是存在的。

12

虚假两分谬误

定义:“虚假两分”指设法让人认为只有两种选择,然后排除其中之一,于是便剩下似乎是唯一的答案,实际上往往存在很多其他选择,而不仅只有两个。

示例:“你不做饭,我们就只能在家里挨饿了,你现在都不去做饭,是想饿死我吗?”

谬误点:实际上不止两种选择,除了在家中吃饭外,还可以去餐厅吃饭或者叫外卖。

这种非黑即白的论辩方法,在生活中极其常见,例如有人说,林志玲这么漂亮你都不喜欢,那肯定是喜欢凤姐吧,口味真重。

13

词语歧义谬误

定义:即在论证中某一重要词语的两个或更多含义之间游移不定。

在辩论赛中,双方队员在对辩题中关键词的定义往往都很会有技巧地偏向有利于自己的一方。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武汉大学对阵马来亚大学,辩题是“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武汉大学队在一辩稿中没有对“万”字究竟是指“一切”还是指“大部分”做出明确定义。

被对方抢走先机,最终导致这一支公认的史上最强的队伍饮恨狮城。

在生活中,人们在表述时会有意偷换词语含义,常见词语有“自由”、“正义”或者是一些其它的名词;

比如“北大学生肯定不会去卖猪肉,如果有人卖猪肉,那他肯定不是北大的本科,也不算北大学生”,在这句话里,北大学生的意思就被更换了。

有些词语歧义问题则属于差错或者误解。

比如一个记者采访一位农村大爷。问你对过年放烟花爆竹怎么看?大爷回答说,我怎么看呢,现在阳台上看呗。

这就是语言歧义引起的的啼笑皆非了。

但无论属于哪种情况,最重要的是关注对方在论证中所使用的主要词语的含义是否始终一致,才能发现对方的谬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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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对于英语阅读理解、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能力测试等考试有帮助,也能让你更好地用逻辑思维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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